关于清流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科教〔2026〕9号)和《关于印发清流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等申报和补助标准有关规定的通知》(清农水〔2026〕12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拟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农村 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健全多元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
二、年度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全县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持续稳定,技术试验、示范推广等公益性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信息化水平稳步提升,农业科技支撑有力有效。2026年计划在全县打造2个集示范展示、技术培训、科普宣传为一体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推介发布一批粮油、经作、畜禽等农业高优主导品种,计划推广先进适用主推技术20项,全县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分级组织77名在编在岗基层农技员接受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其中32名农技推广骨干参加部省级培训,培育一支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队伍。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粮油作物单产提升。聚焦我县水稻、薯类、玉米、大豆等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统筹县乡农技推广机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科技特派员等力量,依托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等,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灾减灾等技术服务,强化技术指导和培训,加快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二)加强先进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围绕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遴选推介一批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主推技术到位率达95%以上。全县建设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2个,依托示范场所在关键农时组织开展技术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不少于4项,每个示范场所直接联系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以及小农户不少于10个,开展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 小农户等广泛参加的推广活动不少于1次。
(三)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模式。支持采取农技员“县管乡用、下沉到村”服务方式,统筹调配县级、乡镇农技员开展技术推广。进一步夯实基层农技员进村包户联主体机制,每名基层农技员定向包联至少1个行政村,联系10名以上生产大户或农民技术员,在关键农时开展现场教学、示范操作,发放技术手册、明白纸等资料。支持基层农技员通过直播平台、短视频、微信群等,开展问题解答、业务指导、技术普及等在线指导服务。
(四)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按照定岗定责定人原则, 全面落实农技推广岗位责任制与农技员考核评价制度。在全县遴选32名农技员,参加部省两级统一组织连续不少于5天的脱产培训;根据我县产业发展实际,采取课堂教学、异地研学、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组织本辖区45名在编在岗农技人员,开展脱产5天的业务知识更新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依托福建农林大学开展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函授,继续推荐培育8名农技人员参加专升本函授学习,不断提升充实基层农技队伍力量。
(五)加快农技推广信息化。强化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动态管理,做好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工作记录、技术问答、指导服务等大数据统计分析。及时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上填报、更新项目进展和实施成效。持续普及“中国农技推广”APP, 强化农技问答、咨询指导、技术培训等服务。引导农技员、科技特派员等制作生动鲜活、通俗易懂、贴合生产场景的农技短视频。
四、补助内容
(一)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素质能力补助。用于县乡农技员参加异地培训、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网络培训等所需的学费、教材费、场地费、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讲课费等。对参加专升本函授学习的基层农技员给予适当的食宿费、交通费等补助。
(二)建设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补助。每个场所补助 8万元,用于购买新机具、种子(苗)、农(兽)药、肥料和饲料等,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补助。每个场所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不少于4项,开展观摩培训4次以上;结合当地实际,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全生物降解地膜等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
(三)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每个科技示范主体补助300元,用于购买种子(苗)、农(兽)药、肥料和饲料等。
(四)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补助。在编在岗农技人员每人每月信息费补助不超过50元,用于县乡农技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 APP、福建12316手机农务通 APP 开展在线学习、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活动所需流量费用等。补助方式由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与运营商签订服务协议。
(五)其他费用补助。主要用于县乡农技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所需差旅费、聘请技术专家、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宣传报道等费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在支撑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多元化食物供给、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公益性服务责任落实到位。
(二)强化跟踪落实。强化日常动态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有序高效推进项目实施,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县农业农村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实施、资金执行、绩效目标上报等工作。要严格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明确绩效目标,强化过程管理,开展绩效自评。
(三)加强总结宣传。认真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发掘一批在开展稳产保供、应急救灾、科技服务等工作中涌现的经验模式、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通过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形式进行宣传推介,为农技推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2026年关于调整充实清流县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项目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附件
2026年关于调整充实清流县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项目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因人事变动,为促进我县全国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项目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2026年清流县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项目协调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魏水鸿 县农水局副局长
成 员:谢远霖 县农水局科教股股长
陈 熙 县财政局农财股股长
李永祥 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畜牧站站长
江 琦 县农水局财务室负责人
魏丽红 县农水局办公室负责人
欧阳美姬 县农水局科教股副股长
谢撼坤 县农水局科教股技术人员
李旭旻 县农水局科教股技术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科教股,办公室主任由谢远霖兼任。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和指导2026年清流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工作,组织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各项管理制度,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工作检查和绩效考评,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实施。
公示时间:2026.8.10-8.14
来人来电:0598-7920057 7920100
2026年8月10日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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