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规范农水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的公示
为全力推动我县农水执法领域行政执法行为,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结合本局执法实际,修订完善了《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规范农水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细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意见、建议(修改内容用红色字体标注),发送至电子邮箱qlsny155@163.com。联系电话:0598-7920098。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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