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清流县2024年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情况公示

日期:2026-09-14 16:35 来源: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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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下达农业专项(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方向)部分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24〕423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农业专项(种子工程和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方向)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4〕111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同意福建省2024年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闽农保函〔2025〕100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实施的福建省清流县2024年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已按批复内容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在清流县龙津镇下窠村、嵩溪镇伍家坊村、李家乡鲜水村、里田乡洋庄村各建设1个田间监测点,建设内容包括田间附属设施4套、物联网自动虫情信息采集系统、物联网多光谱苗情信息采集系统、物联网智能气候监测仪等监测仪器设备31台(套)、县级病虫疫情信息处理系统1套等。项目于2026年4月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经过一个完整水稻生长季的试运行。

  二、验收过程

  施工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后,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于2026年 6月16-17 日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竣工初验收;三明市农业农村局于2026年 9月12-13 日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竣工终验收。

  三、验收结论

  专家组一致认为:清流县完成了项目批复的建设内容及规模,主体功能达到设计要求;项目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符合项目要求;财务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合理;文件管理规范,按要求归档;项目建设达到预期效果,竣工验收合格。

  四、公示时间

  2026年 9月 14日至9月 18日(5个工作日)。

  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反映。

  监督电话:0598-7920100(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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