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三期)

日期:2021-08-26 16:56 来源:清流县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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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721日对辖区清流县满家乐生活广场销售的生姜进行抽检,检测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721日对辖区清流县满家乐生活广场销售的生姜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一品一码检测(福建)有限公司抽样检验,清流县满家乐生活广场2021721日销售的生姜铅(Pb)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报告编号为№: 2021YPYMGS-297

二、我局依法对清流县满家乐生活广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已查明当事人当事人分别于2021719日、721日从永安市阿达蔬菜摊购进生姜各3kg,进货价分别为15.33/kg14.67/kg。当事人将上述生姜混在一起15.96/kg的价格进行销售,至我局调查之日,已全部销售完毕。目前我局已对当事人进行核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当事人对售出的该批次不合格生姜实施召回。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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