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六期)

日期:2021-10-29 16:43 来源:清流县市监局
| | | |

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97清流金麒麟贸易商行销售的熏鸭爪、熏鸭翅进行抽检,检测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97,我局委托一品一码检测(福建)有限公司对清流金麒麟贸易商行销售的熏鸭爪(辐照食品)、熏鸭翅(辐照食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一品一码检测(福建)有限公司检验,20211008日,一品一码检测(福建)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2021YPYMGS-802、(2021YPYMGS-803的两份检验报告,检验结论均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Q/XAYJ 0001S-2020《熏肉》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依法对清流金麒麟贸易商行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共购进生产日期为2021-07-14的熏鸭爪30包,购进生产日期为2021-07-14的熏鸭翅30包,零售价2/包,至案发日止上述熏鸭爪和熏鸭翅已经销售完。目前我局已对当事人进行核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029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