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9月7日对清流金麒麟贸易商行销售的熏鸭爪、熏鸭翅进行抽检,检测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9月7日,我局委托一品一码检测(福建)有限公司对清流金麒麟贸易商行销售的熏鸭爪(辐照食品)、熏鸭翅(辐照食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一品一码检测(福建)有限公司检验,2021年10月08日,一品一码检测(福建)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2021)YPYMGS-802、(2021)YPYMGS-803的两份检验报告,检验结论均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Q/XAYJ 0001S-2020《熏肉》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依法对清流金麒麟贸易商行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共购进生产日期为2021-07-14的熏鸭爪30包,购进生产日期为2021-07-14的熏鸭翅30包,零售价2元/包,至案发日止上述熏鸭爪和熏鸭翅已经销售完。目前我局已对当事人进行核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部委
省级政府
省内地市
三明县区
新闻媒体
国家部委
省级政府
省内地市
三明县区
新闻媒体
网站标识码:3504230001
闽公网安备号:
35042302000001号
闽ICP备09002779号
地址:福建省清流县龙津镇龙城街22幢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8-8705661
中文域名:清流县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清流县数字清流建设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