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统计局关于反馈2016年主要人口指标数据评估结果的通知

日期:2017-02-22 10:1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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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统计局关于反馈2016

主要人口指标数据评估结果的通知

市统计局对各县(市、区)2016年主要人口指标数据进行了评估并将评估结果进行了反馈,根据《三明市统计局关于反馈2016年主要人口指标数据评估结果的通知》(明统[2017]5号)文件的反馈结果,现将我县2016年主要人口指标数据公布如下:2016年我县常住人口13.7万人,城镇化水平46.4%



清流县统计局

201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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