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统计局关于反馈2017年主要人口指标数据评估结果

日期:2018-02-09 16:59 来源:清流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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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统〔2018〕6号

 

 

 

三明市统计局关于反馈2017年

主要人口指标数据评估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

在各级政府的直接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广大调查员的艰苦努力,我市2017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根据省统计局的要求,市统计局对各县(市、区)2017年主要人口指标数据进行了评估,并通过了省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现将评估确定的结果反馈你们(见附件),请以此为准对外公开使用。

 

附件:2017年三明市各县(市、区)主要人口指标数据

三明市统计局

2018年2月6日
附件:

 

2017年三明市各县(市、区)主要人口指标数据

 

常住人口(万人)

城镇化水平(%)

全  市

257.0

59.0

梅列区

18.4

98.3 

三元区

20.4

86.4 

永安市

35.5

69.2 

明溪县

10.3

52.4 

清流县

13.7

48.1 

宁化县

28.6

44.3 

大田县

31.9

50.5 

尤溪县

36.1

44.8 

沙  县

23.2

64.5 

将乐县

15.2

54.8 

泰宁县

11.4

50.4 

建宁县

12.3 

44.4 

 

 

 

 

 

抄送:省统计局人口处

三明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8年2月6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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