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 清流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一、工业。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9%,比全市高0.2个百分点,居全市第5位。其中:经济开发区实现产值29.02亿元,同比增长20.1%(现价增幅,下同);林产、氟化工、轻纺、煤炭、综合领导小组分别实现产值26.59亿元、27.66亿元、7.46亿元、2.18亿元、48.36亿元, 同比分别增长24.1%、16.9%、24.4%、23.1%、19.8%。
二、投资。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8%,与全市持平,居全市第5位。其中:项目投资增长13.3%;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6.1%。
三、消费。全县实现限上批零住餐业消费品零售额12.79亿元,增长26.5%,比全市高8.8个百分点,居全市第1位。
四、实际利用外资。全县实际利用外资1338万元。
五、财政。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07亿元,同比增长20.1%,比全市高7.1个百分点,居全市第1位;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3.37亿元,同比增长11.0%,比全市高2个百分点,居全市第3位。
六、金融。10月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69.41亿元,同比增长15.2%,比全市高7.7个百分点,居全市第1位;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34.85亿元,同比增长14.2%,居全市第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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