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2024年1-12月国民经济运行简况
一、地区生产总值。全县地区生产总值(GDP)121.65亿元,增长5.0%,低于全市0.4个百分点,居全市第9位。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3.44亿元,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38.98亿元,增长2.0%,第三产业增加值49.24亿元,增长8.3%。三次产业结构为27.5:32.0:40.5,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8.9%、15.0%、66.1%。
二、农业。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6.26亿元,增长4.0%,高于全市0.2个百分点,居全市第5位。
三、工业。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9%,低于全市0.3个百分点,居全市第4位。
四、投资。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5%,高于全市2.7个百分点,居全市第8位。其中项目投资增长3.2%,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45.2%。
五、建筑业和房地产。全县建筑业总产值24.60亿元,下降25.4%,低于全市28.9个百分点,居全市末位。全县商品房销售面积5.12万平方米,下降11.2%,高于全市5.8个百分点,居全市第8位。
六、消费。全县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5.71亿元,增长7.5%,高于全市4.2个百分点,居全市第1位。
七、财政。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4亿元,增长0.5%,高于全市4.2个百分点,居全市第4位。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70亿元,增长0.9%,高于全市1.6个百分点,居全市第7位。
八、金融。12月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106.10亿元,增长0.6%,低于全市5.2个百分点,居全市第11位。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82.16亿元,增长8.3%,高于全市0.1个百分点,居全市第6位。
九、居民收入。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061元,增长5.9%,高于全市0.4个百分点,居全市第4位。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251元,增长4.6%,高于全市0.2个百分点,居全市第5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370元,增长7.4%,高于全市0.1个百分点,居全市第6位。
注:根据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2023年清流县地区生产总值修订为117.4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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