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气象局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一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和清理规范第一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有关要求的公告

日期:2015-12-27 18:5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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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国气象局关于认真落实国务院第一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和清理规范第一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有关要求的通知》(气发[2015]72号文)文件要求,自国务院决定发布之日起。 1.在开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行政审批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 2.在开展防雷装置竣工验收行政审批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防雷产品测试报告; 3.在开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行政审批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气象部门防雷技术服务机构开展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故现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行政审批承诺时间由三天改为六天,新增三天为技术性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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