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解读:《中共清流县委 清流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9-04-11 11:12 来源:清流县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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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全面提高供给质量,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8〕6号)、三明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委发〔2018〕11号)精神,结合清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全面提升质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建设宜居宜业幸福新清流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县经济质量优势进一步增强,经济增长逐步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产品、工程、服务、人居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对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增强,高质量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质量获得感”明显提高。  

  (一)产品质量。 

  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农产品和食品实现优质、生态、安全。具体目标如下:  

  (1)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本县生产的农产品(含水产品)获得“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数量达40个以上,主要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2)工业产品(不含食品和药品,下同)质量水平显著提升。以先进技术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改造提升,加快产品和技术更新换代,培育一批优势企业和知名品牌,全县获省质量奖(或提名奖)企业1家以上,获驰名商标达12件以上,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5个以上,地理标志商标达 4 件以上,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知名品牌生产企业达2家以上,品牌价值和效益明显提升。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2%以上,主要工业产品的质量损失率逐步下降,重大装备部分关键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等重点工业产品和重要消费类产品的技术质量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食品和药品质量安全状况稳定良好。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技术装备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大力推行GB/T22000或HACCP认证。重点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状况保持稳定良好,食品和药品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城乡居民饮食和用药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4)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能力大幅提升。积极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定,培育2-3个质量素质高、品牌影响力大、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和若干创新活力旺盛的中小企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

  (二)工程质量。 

  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率控制在国家、省规定范围内,一批工程项目获省优质工程奖、市优质工程,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具体目标如下:  

  (1)工程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保持稳中有升,建筑、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电力、市政等重大建设工程的耐久性、安全性普遍增强,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竣工工程质量安全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坚决遏制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

  (2)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在建筑、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市政等重要工程领域节能、环保、安全、信息技术含量显著增加。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住宅性能改善明显,积极稳妥推进我县建筑产业现代化,不断提升装配式建筑比重。

  (三)服务业质量。 

  现代服务业体系更加完备、产品更加丰富、供需更加协调,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达到38%。服务业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全面推行国家和地方服务业质量标准,推进规模以上服务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国家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度显著提高,服务业质量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具体目标如下:  

  (1)生产性服务业质量全面提升。在金融保险、现代物流、信息技术、商务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服务外包等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重点提升外包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售后服务、信用评价、品牌价值评价、认证认可等专业服务质量,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培育形成2-3个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银行业、现代物流业、移动通信业顾客满意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2)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显著改善。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民政、社区服务、家庭服务、文化体育产业等生活性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建立1-2个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基本形成专业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模式,服务产品种类不断丰富,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行业自律能力和质量诚信意识明显增强,零售(超市)、旅游(导游、旅行社)、养老服务业(机构养老)满意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四)人居质量。 

  城乡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99.7%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Ⅱ类标准,主要河流好于Ⅲ类水体比例100.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市下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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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全面提高供给质量,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8〕6号)、三明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委发〔2018〕11号)精神,结合清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全面提升质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建设宜居宜业幸福新清流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县经济质量优势进一步增强,经济增长逐步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产品、工程、服务、人居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对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增强,高质量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质量获得感”明显提高。  

  (一)产品质量。 

  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农产品和食品实现优质、生态、安全。具体目标如下:  

  (1)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本县生产的农产品(含水产品)获得“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数量达40个以上,主要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2)工业产品(不含食品和药品,下同)质量水平显著提升。以先进技术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改造提升,加快产品和技术更新换代,培育一批优势企业和知名品牌,全县获省质量奖(或提名奖)企业1家以上,获驰名商标达12件以上,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5个以上,地理标志商标达 4 件以上,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知名品牌生产企业达2家以上,品牌价值和效益明显提升。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2%以上,主要工业产品的质量损失率逐步下降,重大装备部分关键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等重点工业产品和重要消费类产品的技术质量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食品和药品质量安全状况稳定良好。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技术装备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大力推行GB/T22000或HACCP认证。重点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状况保持稳定良好,食品和药品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城乡居民饮食和用药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4)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能力大幅提升。积极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定,培育2-3个质量素质高、品牌影响力大、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和若干创新活力旺盛的中小企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

  (二)工程质量。 

  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率控制在国家、省规定范围内,一批工程项目获省优质工程奖、市优质工程,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具体目标如下:  

  (1)工程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保持稳中有升,建筑、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电力、市政等重大建设工程的耐久性、安全性普遍增强,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竣工工程质量安全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坚决遏制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

  (2)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在建筑、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市政等重要工程领域节能、环保、安全、信息技术含量显著增加。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住宅性能改善明显,积极稳妥推进我县建筑产业现代化,不断提升装配式建筑比重。

  (三)服务业质量。 

  现代服务业体系更加完备、产品更加丰富、供需更加协调,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达到38%。服务业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全面推行国家和地方服务业质量标准,推进规模以上服务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国家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度显著提高,服务业质量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具体目标如下:  

  (1)生产性服务业质量全面提升。在金融保险、现代物流、信息技术、商务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服务外包等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重点提升外包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售后服务、信用评价、品牌价值评价、认证认可等专业服务质量,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培育形成2-3个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银行业、现代物流业、移动通信业顾客满意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2)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显著改善。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民政、社区服务、家庭服务、文化体育产业等生活性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建立1-2个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基本形成专业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模式,服务产品种类不断丰富,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行业自律能力和质量诚信意识明显增强,零售(超市)、旅游(导游、旅行社)、养老服务业(机构养老)满意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四)人居质量。 

  城乡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99.7%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Ⅱ类标准,主要河流好于Ⅲ类水体比例100.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市下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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