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农业农村局招商引资政策解读

日期:2022-03-11 16:38 来源: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 | | |
    根据县政协工作安排,农业农村局围绕做强豆腐皮、茶叶、优质大米、溪鱼、蛋鸡、果蔬、黄羊等9大优势特色产业大力推进现代农业招商工作,现就有关政策进行解读,具体如下:

  一、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项目 

  补助对象:县域内从事农产品加工的企业。 

  补助条件和标准:2022年01月01日以来新增购置设备且未享受过补助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以设备购置金额的30%为上限进行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绿肥示范推广项目 

  补助对象:示范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种植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 

  补助条件和标准:绿肥种植示范补贴资金40万元,每亩给予补贴1-1.5公斤绿肥。资金主要用于紫云英绿肥种子购买及示范片建设、取土化验、技术指导、现场观摩、标识牌制作、宣传资料等。 

  三、粮食产业化项目 

  补助对象示范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种植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 

  补助条件和标准:全年开展水稻机插社会化服务面积(含自用)500(含)~1000亩的农业经营主体或服务组织每个奖励1万元,1000亩(含)以上的每个奖励2万元(以社会化服务北斗导航数据为依据)。 对集中或相对集中连片利用边坡地、山垅田等发展代耕代种代收模式种植水稻30(含)~50亩的农业经营主体或服务组织,每片给予奖励1-5万元。 

  四、设施渔业项目 

  补助对象:示范农户、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渔业养殖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补助条件和标准:设施渔业项目支持标准化池塘改造、工厂化养殖基地、标准化稻(莲)鱼塘等,参照设施渔业资金管理办法、技术要求。 

  五、水产加工生产线项目 

  补助对象:示范农户、加工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渔业加工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补助条件和标准:支持水产品加工企业新建或改造水产品加工生产线,重点支持企业引进信息化、智能化、自动化生产线和“预制菜”加工生产线,提升水产品加工现代化水平。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六、水产冷链和冷库项目 

  补助对象:示范农户、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渔业养殖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补助条件和标准:支持省内具备冷藏能力的渔业企业及合作社等建设冷链物流项目,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七、蛋鸡养殖项目 

  补助对象:示范农户、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蛋鸡养殖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补助条件和标准:申报省农业农村厅省级蛋鸡产业园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蛋鸡产业发展 

  八、规模企业奖补政策 

   对新获评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一定奖励资金,其中省级5万元,市级2万元。对新获评的省、市级家庭农场或合作社给予一定奖励资金,其中省级合作社20万元、家庭农场8万元;市级合作社4万元,家庭农场3万元,县级合作社、家庭农场各5000元。 

  九、重大利好政策支持项目 

    把握国家支持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契机,积极向上争取一批推动特色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提升现代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吸引力。目前,已向上争取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0万元用于清流县豆腐皮产业园建设,嵩溪青山村“一村一品”示范村补助资金100万元。下一步,积极争取1000万元的省级农业强镇、540万元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藏设施整县推进项目等资金。

  十、农业产业链项目 

    1.蛋禽屠宰加工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5.7亿元,新建框架标准车间、标准冻库、电子商务综合楼,并配套蛋禽屠宰流水线2条,冷鲜氮气设备生产线2条,鸡鸭血设备生产线2条等。 

    2.优质大米产业园基地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3亿元,年种植优质水稻2万亩,年加工优质大米5万吨,引进优质大米加工生产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粮食烘干成套设备、全程机械化设备、保鲜冻库等)和现代智慧农业农机“滴滴农机平台”、无人机防治、无人插秧机,农业废弃物资源生态循环利用平台,新建仓库及辅助设施。 

  3.豆腐渣高纤维提取技术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建设一条日产5吨的大豆高纤维生产线,可就地消化湿豆渣25吨(即日投料25吨黄豆的豆渣量),占清流地区豆腐皮满负荷生产后产生豆渣的80%。 

  4.高地有机农业田园综合体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2亿元,一期项目用地,其中基本农田约 1000亩,养殖设施农业用地约100亩,经济林用地约500 亩,工业用地 25 亩。二期项目用地,其中基本农田约3000亩,设施农业用地 500亩,经济林用地约4000亩,森林康养用地50亩。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