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解读:《清流县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

日期:2023-05-04 11:57 来源:清流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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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闽政办〔2021〕28号)《三明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农污提升办〔2023〕2号),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城乡建设品质提升、2023年为民办实事、生态环境党政目标责任书考核等工作要求,坚持属地主责、多元共治,建管并重、市场运作,因地制宜、梯次推进,推动形成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共建共治共管共享格局。

  二、目标任务  

  强化统筹,落实建管一体化、区域一体化,推行城乡水务一体化。巩固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效,设施稳定运行率达70%以上。推进6个以上村庄建设生活污水治理设施,2023年完成有效投资1044万元以上。保持全县无农村黑臭水体,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升农村百姓生态环境获得感。

  三、工作进展  

  龙津镇供坊村、南岐村、暖水村、李家乡古坑村、嵩口镇围埔村、田源乡廖武村等6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动工建设;持续性开展明察暗访工作,每月抽查5个村庄,抽查结果实时录入“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系统”手机APP;6月6日,已召开乡镇及农村污水治理提升项目建设技术培训会,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和运维要求宣贯到基层一线。

  四、范围期限  

  2023年1月-2023年12月

  五、主要内容  

  一是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推进6个以上村庄建设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推进13个村庄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核查评估工作,核查评估结果要依托省生态云平台,按照“一图一册一表”的要求形成村庄档案。二是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2023年7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村庄黑臭水体清单动态更新工作。三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模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智慧化监管,不断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能力。四是每月至少抽查5个村庄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并落实问题整改。五是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业务培训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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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png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闽政办〔2021〕28号)《三明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农污提升办〔2023〕2号),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城乡建设品质提升、2023年为民办实事、生态环境党政目标责任书考核等工作要求,坚持属地主责、多元共治,建管并重、市场运作,因地制宜、梯次推进,推动形成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共建共治共管共享格局。

  二、目标任务  

  强化统筹,落实建管一体化、区域一体化,推行城乡水务一体化。巩固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效,设施稳定运行率达70%以上。推进6个以上村庄建设生活污水治理设施,2023年完成有效投资1044万元以上。保持全县无农村黑臭水体,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升农村百姓生态环境获得感。

  三、工作进展  

  龙津镇供坊村、南岐村、暖水村、李家乡古坑村、嵩口镇围埔村、田源乡廖武村等6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动工建设;持续性开展明察暗访工作,每月抽查5个村庄,抽查结果实时录入“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系统”手机APP;6月6日,已召开乡镇及农村污水治理提升项目建设技术培训会,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和运维要求宣贯到基层一线。

  四、范围期限  

  2023年1月-2023年12月

  五、主要内容  

  一是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推进6个以上村庄建设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推进13个村庄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核查评估工作,核查评估结果要依托省生态云平台,按照“一图一册一表”的要求形成村庄档案。二是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2023年7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村庄黑臭水体清单动态更新工作。三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模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智慧化监管,不断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能力。四是每月至少抽查5个村庄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并落实问题整改。五是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业务培训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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