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解读:《清流县深入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日期:2023-06-29 09:46 来源:清流县政府办
| | | |

  一、背景依据 

  依据《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建城〔2019〕52号)、《福建省深入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三明市深入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城市污水处理实际,起草了《清流县深入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二、目标任务 

  2023年底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21年基础上提升10个百分点,污水处理厂进水BOD平均浓度提升8个百分点,市政污水管网新建改造修复6公里以上;至2025年底,污水处理率达到 95%以上,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23年的基础上提升10个百分点,污水处理厂进水BOD平均浓度在2021年基础上提升16mg/L,市政污水管网新建改造修复18公里以上。

  三、范围期限 

  实施期限:2023-2025年,实施范围:清流县城区。

  四、主要内容 

  (一)完善管网深度排查和建档。2025年底完成城区沿河主管、凤翔街、碧林路、长兴街、龙城街等市政道路管网及建城区市政排水管网、接户管深度排查建档工作。全面梳理管道病害现象。

  (二)完善排水设施地理信息(GIS)系统。根据管网普查及改造,逐步完善GIS系统,为排水系统长期、健康、稳定运行奠定基础。

  (三)完善城区排水专项规划编制和修编。对现有的排水专项规划进行评估论证及修编。

  (四)编制“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深入剖析污水处理厂存在问题,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

  (五)推进管网新建改造和修复。确定排水管网建设改造年度计划,2023年到2025年新建改造城区污水管网24公里以上。

  (六)全面落实雨污分流改造。摸清小区及自建房雨污分流现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及雨污管网建设,落实雨污分流。

  (七)强化小区和单位内部排水管理。加强非县政排水设施排查、改造、维护管理,物业服务合同明确排水设施养护管理。

  (八)提升污水处理设施能力水平。科学规划污水处理厂布局、规模。科学合理确定排放标准,2024年污水处理达到一级 A 排放标准。

  (九)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补齐污泥处置能力缺口。严格实行污泥转运联单制度。在实现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处置前提下,实现资源化利用。

  (十)强化排水工程质量管控。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大主体应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确保排水工程质量,加强市政排水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规范市政排水设施工程的移交行为。

  (十一)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设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加强监管。不符合标准规范或造成环保事故的,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材供应商追究相应的环保责任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

  (十二)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工业集聚区要建成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运行。对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工业企业要进行排查、评估。有关单位要加强排污许可和排水许可管理。

  (十三)强化“小散乱”污水管理。建立排水、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

  (十四)建立完善常态化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健全河道常态化运营维护工作机制。

  (十五)健全市政排水设施管养维护机制。对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实施常态化管理,并妥善处置通沟污泥。加强雨水管网污染控制。逐步实施专业化运行维护。

  (十六)坚持群众互动和宣传机制。利用媒介宣传“提质增效”工作的意义,鼓励群众建言献策,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氛围。

  此外,还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资金保障、强化监管考核三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保障清流县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落实落细。

  • 图片解读
  • 文字解读

《清流县深入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jpg

  一、背景依据 

  依据《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建城〔2019〕52号)、《福建省深入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三明市深入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城市污水处理实际,起草了《清流县深入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二、目标任务 

  2023年底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21年基础上提升10个百分点,污水处理厂进水BOD平均浓度提升8个百分点,市政污水管网新建改造修复6公里以上;至2025年底,污水处理率达到 95%以上,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23年的基础上提升10个百分点,污水处理厂进水BOD平均浓度在2021年基础上提升16mg/L,市政污水管网新建改造修复18公里以上。

  三、范围期限 

  实施期限:2023-2025年,实施范围:清流县城区。

  四、主要内容 

  (一)完善管网深度排查和建档。2025年底完成城区沿河主管、凤翔街、碧林路、长兴街、龙城街等市政道路管网及建城区市政排水管网、接户管深度排查建档工作。全面梳理管道病害现象。

  (二)完善排水设施地理信息(GIS)系统。根据管网普查及改造,逐步完善GIS系统,为排水系统长期、健康、稳定运行奠定基础。

  (三)完善城区排水专项规划编制和修编。对现有的排水专项规划进行评估论证及修编。

  (四)编制“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深入剖析污水处理厂存在问题,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

  (五)推进管网新建改造和修复。确定排水管网建设改造年度计划,2023年到2025年新建改造城区污水管网24公里以上。

  (六)全面落实雨污分流改造。摸清小区及自建房雨污分流现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及雨污管网建设,落实雨污分流。

  (七)强化小区和单位内部排水管理。加强非县政排水设施排查、改造、维护管理,物业服务合同明确排水设施养护管理。

  (八)提升污水处理设施能力水平。科学规划污水处理厂布局、规模。科学合理确定排放标准,2024年污水处理达到一级 A 排放标准。

  (九)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补齐污泥处置能力缺口。严格实行污泥转运联单制度。在实现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处置前提下,实现资源化利用。

  (十)强化排水工程质量管控。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大主体应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确保排水工程质量,加强市政排水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规范市政排水设施工程的移交行为。

  (十一)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设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加强监管。不符合标准规范或造成环保事故的,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材供应商追究相应的环保责任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

  (十二)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工业集聚区要建成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运行。对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工业企业要进行排查、评估。有关单位要加强排污许可和排水许可管理。

  (十三)强化“小散乱”污水管理。建立排水、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

  (十四)建立完善常态化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健全河道常态化运营维护工作机制。

  (十五)健全市政排水设施管养维护机制。对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实施常态化管理,并妥善处置通沟污泥。加强雨水管网污染控制。逐步实施专业化运行维护。

  (十六)坚持群众互动和宣传机制。利用媒介宣传“提质增效”工作的意义,鼓励群众建言献策,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氛围。

  此外,还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资金保障、强化监管考核三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保障清流县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落实落细。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