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解读:《集美(清流)共建产业园租赁管理办法》

日期:2023-09-04 17:39 来源:清流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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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快园区建设,以适应集美(清流)共建产业园规范化发展,清流经济开发区结合实际,出台了新的租赁管理办法。该办法与2018年出台的18号文,主要有以下新的亮点:

  1、企业入驻门槛有所提高,对入驻企业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年税收由50元/㎡提至60元/㎡,厂房租金价格略有提高。

  2、企业入驻优惠政策更大,如新办法明确规定企业签订租赁协议后,根据签订的租赁可享受三个月的免租期;租赁期限少于三年的,免租期为一个月。

  3、新办法的优惠政策可操作性更强,如对于缴纳税收达到80元/平方米(含)以上的入驻企业,给以减免六个月租金。对于缴纳税收达到100元/平方米(含)以上的入驻企业,给以减免一年租金。对符合减免租金条件的入驻企业,以自然年度为单位,由开发区组织考核兑现上述优惠政策,这样由老办法的收支二条线方式改为减免政策,方便了政策的执行。

  4、 新办法的规定为国有企业的增加收入创造了条件,如办法中规定: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园区的管理,提取租金的20%作为管理维护经费;其他属于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产产生的租金作为国有企业自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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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快园区建设,以适应集美(清流)共建产业园规范化发展,清流经济开发区结合实际,出台了新的租赁管理办法。该办法与2018年出台的18号文,主要有以下新的亮点:

  1、企业入驻门槛有所提高,对入驻企业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年税收由50元/㎡提至60元/㎡,厂房租金价格略有提高。

  2、企业入驻优惠政策更大,如新办法明确规定企业签订租赁协议后,根据签订的租赁可享受三个月的免租期;租赁期限少于三年的,免租期为一个月。

  3、新办法的优惠政策可操作性更强,如对于缴纳税收达到80元/平方米(含)以上的入驻企业,给以减免六个月租金。对于缴纳税收达到100元/平方米(含)以上的入驻企业,给以减免一年租金。对符合减免租金条件的入驻企业,以自然年度为单位,由开发区组织考核兑现上述优惠政策,这样由老办法的收支二条线方式改为减免政策,方便了政策的执行。

  4、 新办法的规定为国有企业的增加收入创造了条件,如办法中规定: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园区的管理,提取租金的20%作为管理维护经费;其他属于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产产生的租金作为国有企业自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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