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解读:《清流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日期:2023-12-26 16:51 来源:清流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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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3〕9号)《三明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政办〔2023〕2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加快建成覆盖全县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全面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动态调整,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工作进展

  (一)老年人综合评估和探访关爱工作我县已选送2人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培训。已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通过政府采购,由承接的社会组织每月上门探访,月探访关爱率100%。

  (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已在我县龙津、林畲、嵩口、嵩溪4乡镇为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85张,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170人次。已向争取到县级示范性养老服务网络400万元,同时还向上申报2024年嵌入式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个,长者食堂建设项目5个。组织全县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进行中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并参加人社部门认证考试。

  (三)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工作:全县所有养老机构全部通过房屋质量安全评估及消防安全评估,已全部达标。

  四、范围期限

  2023--2025年。

  五、主要内容

  (一)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市、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并对照清单于2023年12月底前制定和发布本部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具体服务对象、内容、标准等,其覆盖范围和实现程度不得低于市、县清单要求。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动态调整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内容。

  (二)建立综合评估和探访关爱工作机制。加强老年人能力评估师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为有需求的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能力评估,实现评估结果全市通用、部门互认、按需使用。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制度,着力化解孤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居家养老安全风险,并根据老年人实际情况、老年人或者其家庭成员的意愿,分类提供探访关爱服务,实现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关爱率100%。推进全国康复辅具改革创新试点建设,继续开展老年人居家环境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加强残疾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

  (三)筑牢公办养老机构兜底服务功能。到2025年,将清流县光荣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打造成具有专业照护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加快普惠性、兜底性养老机构的建设发展,优先向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残疾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优待抚恤对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管理制度,明确老年人入住条件和排序规则,强化对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现役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符合规定条件申请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全部实现集中供养。

  (四)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品质。巩固和提升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成果,推进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2023年为龙津、林畲、嵩口、嵩溪4乡镇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85张,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170人次。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落实“四同步”机制要求,确保2025年底前全面达标。优化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布局,拓展长者助餐服务,到2025年前建设1个县级示范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10个以上示范性长者食堂。利用低效利用的物业资产或闲置资产,就地进行适老化装修改造,转型养老服务设施。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可采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方式实施,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参加照护培训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做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到2025年,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73%以上。联动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服务站),积极探索“社区+物业+养老”“农村互助式养老”“养老护理员点单式服务”等试点,打造清流特色的“十五分钟养老生活服务圈”。

  (五)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政策,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扩大老年人慢性病用药报销范围,降低老年人用药负担。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落地实施。适时调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维护其基本生活权益。完善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切实提高补贴标准精准度和有效性。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依照有关规定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老年人提供无偿食宿和基本生活服务。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将政府购买服务与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相结合,重点安排与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密切相关项目,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残疾等老年人服务需求。

  (六)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严格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配套标准,督促养老机构在消防、卫生与健康、食品药品、风险评估、服务防护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确保到2023年全县养老机构100%达标。推动数字智慧养老,形成全域养老生活服务监管平台。宣贯落实《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鼓励支持本土养老服务企业,制定符合我市养老服务行业发展需求的标准,促进基本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到2025年,依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等标准,评定为一级至二级服务等级的乡镇级公办养老机构、评定为二级至三级服务等级的县级公办养老机构建有率均达到80%以上,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对标对表,争先创优。

  (七)推进养老事业产业融合发展。发挥国企在融合发展方面的主导作用,探索组建老龄产业发展集团。发挥清流特色资源优势,盘活县、乡、村闲置资产,大力培育“养老+医疗”“养老+旅游”“养老+制造”“养老+互联网”“养老+地产”等新业态。到2025年,布局1个以上适宜旅居式、候鸟式公寓、酒店,1个以上老龄群体为主的文旅或森林康养基地,1所以上具备老年康复护理服务功能的医疗机构。培育康复辅助器具和老年用品产业、适老健康膳食产业,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提升养老服务数字化、信息化应用水平。

  六、注意事项

  牵头单位应主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研究细化落实措施切实负起牵头责任,确保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落地见效。县级财政应统筹现有资金渠道给予支持,确保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占比不低于80%。发挥国有经济作用,强化国有经济在基本养老服务领域有效供给,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协调,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七、关键词诠释

  老年人综合评估:是通过对老人疾病状态、躯体功能、营养状态、社会支持、认知功能、心理功能、疼痛、睡眠等综合功能的评估,有针对性地给予全面干预。

  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是“十四五”时期,民政部、财政部利用福彩公益金推行的试点项目内容包含两大部分: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及居家上门服务。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为经济困难老年人居家环境进行适老化改造+智能化改造及老年用品适配。

  居家上门服务:为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入户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料、基础照护、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藉等。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清流县民政局   0598-532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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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jpg

  一、背景依据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3〕9号)《三明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政办〔2023〕2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加快建成覆盖全县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全面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动态调整,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工作进展

  (一)老年人综合评估和探访关爱工作我县已选送2人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培训。已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通过政府采购,由承接的社会组织每月上门探访,月探访关爱率100%。

  (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已在我县龙津、林畲、嵩口、嵩溪4乡镇为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85张,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170人次。已向争取到县级示范性养老服务网络400万元,同时还向上申报2024年嵌入式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个,长者食堂建设项目5个。组织全县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进行中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并参加人社部门认证考试。

  (三)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工作:全县所有养老机构全部通过房屋质量安全评估及消防安全评估,已全部达标。

  四、范围期限

  2023--2025年。

  五、主要内容

  (一)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市、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并对照清单于2023年12月底前制定和发布本部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具体服务对象、内容、标准等,其覆盖范围和实现程度不得低于市、县清单要求。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动态调整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内容。

  (二)建立综合评估和探访关爱工作机制。加强老年人能力评估师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为有需求的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能力评估,实现评估结果全市通用、部门互认、按需使用。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制度,着力化解孤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居家养老安全风险,并根据老年人实际情况、老年人或者其家庭成员的意愿,分类提供探访关爱服务,实现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关爱率100%。推进全国康复辅具改革创新试点建设,继续开展老年人居家环境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加强残疾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

  (三)筑牢公办养老机构兜底服务功能。到2025年,将清流县光荣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打造成具有专业照护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加快普惠性、兜底性养老机构的建设发展,优先向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残疾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优待抚恤对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管理制度,明确老年人入住条件和排序规则,强化对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现役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符合规定条件申请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全部实现集中供养。

  (四)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品质。巩固和提升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成果,推进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2023年为龙津、林畲、嵩口、嵩溪4乡镇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85张,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170人次。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落实“四同步”机制要求,确保2025年底前全面达标。优化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布局,拓展长者助餐服务,到2025年前建设1个县级示范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10个以上示范性长者食堂。利用低效利用的物业资产或闲置资产,就地进行适老化装修改造,转型养老服务设施。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可采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方式实施,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参加照护培训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做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到2025年,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73%以上。联动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服务站),积极探索“社区+物业+养老”“农村互助式养老”“养老护理员点单式服务”等试点,打造清流特色的“十五分钟养老生活服务圈”。

  (五)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政策,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扩大老年人慢性病用药报销范围,降低老年人用药负担。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落地实施。适时调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维护其基本生活权益。完善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切实提高补贴标准精准度和有效性。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依照有关规定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老年人提供无偿食宿和基本生活服务。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将政府购买服务与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相结合,重点安排与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密切相关项目,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残疾等老年人服务需求。

  (六)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严格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配套标准,督促养老机构在消防、卫生与健康、食品药品、风险评估、服务防护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确保到2023年全县养老机构100%达标。推动数字智慧养老,形成全域养老生活服务监管平台。宣贯落实《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鼓励支持本土养老服务企业,制定符合我市养老服务行业发展需求的标准,促进基本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到2025年,依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等标准,评定为一级至二级服务等级的乡镇级公办养老机构、评定为二级至三级服务等级的县级公办养老机构建有率均达到80%以上,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对标对表,争先创优。

  (七)推进养老事业产业融合发展。发挥国企在融合发展方面的主导作用,探索组建老龄产业发展集团。发挥清流特色资源优势,盘活县、乡、村闲置资产,大力培育“养老+医疗”“养老+旅游”“养老+制造”“养老+互联网”“养老+地产”等新业态。到2025年,布局1个以上适宜旅居式、候鸟式公寓、酒店,1个以上老龄群体为主的文旅或森林康养基地,1所以上具备老年康复护理服务功能的医疗机构。培育康复辅助器具和老年用品产业、适老健康膳食产业,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提升养老服务数字化、信息化应用水平。

  六、注意事项

  牵头单位应主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研究细化落实措施切实负起牵头责任,确保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落地见效。县级财政应统筹现有资金渠道给予支持,确保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占比不低于80%。发挥国有经济作用,强化国有经济在基本养老服务领域有效供给,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协调,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七、关键词诠释

  老年人综合评估:是通过对老人疾病状态、躯体功能、营养状态、社会支持、认知功能、心理功能、疼痛、睡眠等综合功能的评估,有针对性地给予全面干预。

  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是“十四五”时期,民政部、财政部利用福彩公益金推行的试点项目内容包含两大部分: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及居家上门服务。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为经济困难老年人居家环境进行适老化改造+智能化改造及老年用品适配。

  居家上门服务:为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入户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料、基础照护、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藉等。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清流县民政局   0598-532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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