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解读:《清流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供“一窗通办”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日期:2024-04-03 17:04 来源:清流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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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福建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闽政〔2022〕24号)和《三明市深化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明政规〔2023〕5号)工作要求,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推动“四领一促”工作,全力打造政务服务新模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清流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供“一窗通办”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需求导向、便民高效、开放融合、安全可控的原则,强化系统观念,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将部门分设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受理、一次办成”,提供“一窗通办”集中服务新模式;强化业务协调、系统联调和数据共享,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后台分发流转——大厅集中审批——同一窗口出件”全流程闭环高效运转服务新模式。最大限度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持续提高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工作进展 

  2024年7月1日前,县政务服务中心“一窗通办”进入实质性运行,改革工作全面完成,改革成效显著。 

  四、主要内容 

  (一)2024年4月6日前,完成专业政务服务公司委托服务协议签订工作,第三方公司管理团队进驻,完成政务服务窗口相关业务委托移交工作。(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2024年4月12日前,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原则,各窗口单位将部门行政许可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大厅集中,审批事项网上办理集中,同步报送审批科室分管领导及入驻政务中心后台审批人员名单。(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配合单位:县各窗口单位)

  (三)2024年4月17日前,第三方公司完成人员招聘与培训,各单位做好窗口劳务派遣人员的分流衔接(分流名单详见附件1),报名方式见福建微清流公众号、清流新闻网。(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配合单位:县各窗口单位)

  (四)2024年4月20日前,对政务服务中心现有部门分设窗口进行整合,所有窗口一律撤销,调整为“7+1+N”模式(社医保、不动产登记、公积金、商事登记、税务、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一件事、无差别),对现有大厅重新优化布局,完善基础设施改造。(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配合单位:县各窗口单位)

  (五)2024年4月22日前,综合窗口上线试运行,各窗口单位审批业务向首席代表授权到位,高频事项多、即办件量大的单位首席代表必须进驻中心后台办公,其他单位首席代表线上审批或线下随传随到;同步完成本部门事项清单梳理、服务指南的更新和动态发布;部门自建操作平台账号和密码移交第三方公司使用,签订合作与保密协议。(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配合单位:县各窗口单位)

  (六)2024年6月底前,综合窗口进入实质性运行;各窗口单位做好业务过渡衔接工作,指导综合窗口人员熟练掌握本部门事项受理、流转方式、办结出件等各环节操作流程。县效能办对“一窗通办”改革落实情况和审批事项入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政务服务运行监管。(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效能办,配合单位:县各窗口单位) 

  五、关键词诠释 

  “一窗通办”:一次提交、共享交换,同步办理、限时办结”的服务新模式。

  六、联系人 

  清流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18259777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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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流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供“一.png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福建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闽政〔2022〕24号)和《三明市深化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明政规〔2023〕5号)工作要求,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推动“四领一促”工作,全力打造政务服务新模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清流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供“一窗通办”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需求导向、便民高效、开放融合、安全可控的原则,强化系统观念,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将部门分设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受理、一次办成”,提供“一窗通办”集中服务新模式;强化业务协调、系统联调和数据共享,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后台分发流转——大厅集中审批——同一窗口出件”全流程闭环高效运转服务新模式。最大限度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持续提高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工作进展 

  2024年7月1日前,县政务服务中心“一窗通办”进入实质性运行,改革工作全面完成,改革成效显著。 

  四、主要内容 

  (一)2024年4月6日前,完成专业政务服务公司委托服务协议签订工作,第三方公司管理团队进驻,完成政务服务窗口相关业务委托移交工作。(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2024年4月12日前,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原则,各窗口单位将部门行政许可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大厅集中,审批事项网上办理集中,同步报送审批科室分管领导及入驻政务中心后台审批人员名单。(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配合单位:县各窗口单位)

  (三)2024年4月17日前,第三方公司完成人员招聘与培训,各单位做好窗口劳务派遣人员的分流衔接(分流名单详见附件1),报名方式见福建微清流公众号、清流新闻网。(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配合单位:县各窗口单位)

  (四)2024年4月20日前,对政务服务中心现有部门分设窗口进行整合,所有窗口一律撤销,调整为“7+1+N”模式(社医保、不动产登记、公积金、商事登记、税务、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一件事、无差别),对现有大厅重新优化布局,完善基础设施改造。(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配合单位:县各窗口单位)

  (五)2024年4月22日前,综合窗口上线试运行,各窗口单位审批业务向首席代表授权到位,高频事项多、即办件量大的单位首席代表必须进驻中心后台办公,其他单位首席代表线上审批或线下随传随到;同步完成本部门事项清单梳理、服务指南的更新和动态发布;部门自建操作平台账号和密码移交第三方公司使用,签订合作与保密协议。(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配合单位:县各窗口单位)

  (六)2024年6月底前,综合窗口进入实质性运行;各窗口单位做好业务过渡衔接工作,指导综合窗口人员熟练掌握本部门事项受理、流转方式、办结出件等各环节操作流程。县效能办对“一窗通办”改革落实情况和审批事项入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政务服务运行监管。(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效能办,配合单位:县各窗口单位) 

  五、关键词诠释 

  “一窗通办”:一次提交、共享交换,同步办理、限时办结”的服务新模式。

  六、联系人 

  清流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18259777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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