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解读:《清流县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医保 75周岁以上人员“三明普惠医联保” 参保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清流县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医保75周岁以上人员“三明普惠医联保”参保工作方案》的通知(清政办规〔2024〕1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对政策出台背景、保障主要内容、缴费标准等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根据《三明市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了<2025年三明市全民健康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医改组(2024)5号,以下简称“三明普惠医联保”)精神,为体现“以人民为中心、以健康为中心”宗旨,进一步降低各乡(镇)多发病、易发病等老年群体看病就医负担,防止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结合《2025年清流县“三明普惠医联保”实施细则》(清政办〔2024〕29号)情况,特制定2025年参保工作方案,切实提升老年群体医疗保障水平。
二、制定依据
《三明市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5年三明市全民健康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医改组〔2024〕5号)。文件内容有关规定:各县(市、区)可参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征收规定,针对性地出台政策对其他特殊群体予以参保资助。
三、主要内容
(一)补助对象:2024年12月31日前,对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已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75周岁(含)以上人员(1949年12月31日及之前出生,不含低保、特困人员等政府全额资助参保的困难群体)。
(二)补助标准:保费标准:150元/(年·人),所需资金由华润集团和县财政局统筹落实保障。
(三)补助要求:资助群体由民政和人社局负责核实核准享受参保资助困难群体及城乡居民医保75周岁以上人员名单,并与人保财险清流支公司核对华润集团和财政资助参保名单后报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确保及时缴费投保,人保财险清流支公司要负责相关承保事宜及保费收缴,防止出现错保漏保情况。
四、范围期限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2025年经对上年度工作效果进行评估后,再另行通知实施。
五“三明普惠医联保”如何参保?
可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三明普惠医联保”,点击底部菜单栏【我要参保】进行参保。
六、联系单位及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三明市清流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598-5369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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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清流县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医保75周岁以上人员“三明普惠医联保”参保工作方案》的通知(清政办规〔2024〕1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对政策出台背景、保障主要内容、缴费标准等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根据《三明市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了<2025年三明市全民健康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医改组(2024)5号,以下简称“三明普惠医联保”)精神,为体现“以人民为中心、以健康为中心”宗旨,进一步降低各乡(镇)多发病、易发病等老年群体看病就医负担,防止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结合《2025年清流县“三明普惠医联保”实施细则》(清政办〔2024〕29号)情况,特制定2025年参保工作方案,切实提升老年群体医疗保障水平。
二、制定依据
《三明市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5年三明市全民健康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医改组〔2024〕5号)。文件内容有关规定:各县(市、区)可参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征收规定,针对性地出台政策对其他特殊群体予以参保资助。
三、主要内容
(一)补助对象:2024年12月31日前,对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已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75周岁(含)以上人员(1949年12月31日及之前出生,不含低保、特困人员等政府全额资助参保的困难群体)。
(二)补助标准:保费标准:150元/(年·人),所需资金由华润集团和县财政局统筹落实保障。
(三)补助要求:资助群体由民政和人社局负责核实核准享受参保资助困难群体及城乡居民医保75周岁以上人员名单,并与人保财险清流支公司核对华润集团和财政资助参保名单后报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确保及时缴费投保,人保财险清流支公司要负责相关承保事宜及保费收缴,防止出现错保漏保情况。
四、范围期限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2025年经对上年度工作效果进行评估后,再另行通知实施。
五“三明普惠医联保”如何参保?
可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三明普惠医联保”,点击底部菜单栏【我要参保】进行参保。
六、联系单位及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三明市清流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598-5369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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