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解读:《清流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龙津-横口-高坑渡口渡船运营主体的公告》
龙津镇、嵩口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渡 运管理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渡口渡船管理水平,提高渡口渡船的服务质量,经清流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由清流县顺风水路客运有限公司作为运营主体,对我县龙津-横口-高坑渡口及渡运航线实施公司化管理,确定“闽三明客8001、闽三明客8002”船舶为龙津-横口-高坑渡运船舶,渡运性质为半义渡。
特此公告。
清流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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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津镇、嵩口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渡 运管理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渡口渡船管理水平,提高渡口渡船的服务质量,经清流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由清流县顺风水路客运有限公司作为运营主体,对我县龙津-横口-高坑渡口及渡运航线实施公司化管理,确定“闽三明客8001、闽三明客8002”船舶为龙津-横口-高坑渡运船舶,渡运性质为半义渡。
特此公告。
清流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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