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清流县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2025年第5号禁火令的通知》

日期:2025-11-26 17:48 来源: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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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为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林区安全稳定,根据《三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5年第8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明森防指〔2025〕13号)要求,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杜绝松懈麻痹思想,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采取有力措施,狠抓火源管控,加强值班值守,强化检查督导。同时结合本地实际,适时发布禁火令,做好应急准备,守牢安全底线,全面落实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措施,确保全县森林防灭火形势总体稳定。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杜绝松懈麻痹思想,压紧压实各方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狠抓火源管控,加强值班值守,强化检查督导。确保我县森林防灭火形势总体稳定,在县域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情、火灾。

三、工作进展

《清流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5年第4号禁火令的通知》于2025年11月26日经县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四、范围期限

范围为清流县辖区;期限:2025年11月27日—12月2日。

五、主要内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违反规定者,将依照《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森林火灾,应当给予拘留等行政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黄正兴,联系电话:15860888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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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为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林区安全稳定,根据《三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5年第8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明森防指〔2025〕13号)要求,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杜绝松懈麻痹思想,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采取有力措施,狠抓火源管控,加强值班值守,强化检查督导。同时结合本地实际,适时发布禁火令,做好应急准备,守牢安全底线,全面落实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措施,确保全县森林防灭火形势总体稳定。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杜绝松懈麻痹思想,压紧压实各方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狠抓火源管控,加强值班值守,强化检查督导。确保我县森林防灭火形势总体稳定,在县域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情、火灾。

三、工作进展

《清流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5年第4号禁火令的通知》于2025年11月26日经县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四、范围期限

范围为清流县辖区;期限:2025年11月27日—12月2日。

五、主要内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违反规定者,将依照《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森林火灾,应当给予拘留等行政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黄正兴,联系电话:15860888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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