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清流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修改内容

日期:2026-04-14 18:54 来源: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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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清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清流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清政办〔2023〕61号)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时,发现文件部分内容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形。经研究,决定对该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修改内容:

  第二大点“重点工作任务”第六小点“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中:

  原文:“宣贯落实《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鼓励支持本土养老服务企业,制定符合我市养老服务行业发展需求的标准,促进基本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修改为:“宣贯落实《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鼓励支持养老服务企业,制定符合我市养老服务行业发展需求的标准,促进基本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修改说明: 

  删除“本土”二字,消除对外地养老服务企业进入本地市场的限制,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联系方式: 

  清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598-532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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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清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清流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清政办〔2023〕61号)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时,发现文件部分内容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形。经研究,决定对该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修改内容:

  第二大点“重点工作任务”第六小点“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中:

  原文:“宣贯落实《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鼓励支持本土养老服务企业,制定符合我市养老服务行业发展需求的标准,促进基本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修改为:“宣贯落实《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鼓励支持养老服务企业,制定符合我市养老服务行业发展需求的标准,促进基本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修改说明: 

  删除“本土”二字,消除对外地养老服务企业进入本地市场的限制,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联系方式: 

  清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598-532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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