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溪镇人民政府:
根据你镇上报的路口至余底坑(路线编号:Y014)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审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内容和深度基本符合部颁编制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路线走向及建设规模
路线起点位于G534(国道)K451+100的平交处,顺接国道路口,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位于余底坑,桩号K1+770,全线总里程1.77公里。
二、原则上同意嵩溪镇路口至余底坑公路工程按交通部部颁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30km/h,路基宽度7.5/11米,采用双向二车道,全幅式水泥混泥土路面。设计荷载公路-Ⅱ级,大中桥设计洪水频率为1/50,路基、小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1/25,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部颁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15等有关规定。
三、本项目路线平、纵、横设计基本满足部颁《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线路。
四、原则同意本路基、路面、排水及排水防护工程设计:
(1)路基宽度:嵩溪镇路口至余底坑公路工程按路基宽7.5/11米,全幅式水泥混泥土路面。
(2)路面结构形式:26cm厚水泥混凝土路面(抗弯拉强度5.0MPa)+厚15cm 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3)排水及排水防护工程: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排水工程设计。
五、本项目中涵洞3道。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桥涵结构设计。
六、原则同意本项目设计的交通工程、路线交叉及沿线设施。
七、经审查,核定该项目预算总造价为484.8561万元,其中建安费用421.1348万元。
八、其他
(一)请业主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将本项目施工图预算交由相关部门审计后,开展招投标工作。
(二)请业主单位督促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施工前进一步复核设计图纸及实地情况,做好技术交底。
(三)施工期间,设计单位应做好施工期间设计服务,及时指导施工,及时修正设计,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四)参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交通部《交通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做好项目建设期间沿线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作,不得随意弃土,加强对沿线挖方及弃土场的植被保护;同时对环保设施实行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五)参建单位应做好项目建设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确保各项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请你镇根据以上批复,抓紧完成项目的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施工期间应加强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和合同管理,加强工程变更管理,确保建设项目按时完工。
清流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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