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清流县长校镇长校村农村道路改建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调整清流县长校镇长校村农村道路改建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3年8月29日以(清发改〔2023〕87号)文批复清清流县长校镇长校村农村道路改建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项目编码:2308-350423-
-04-01-609066)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项目建设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变更为
道路硬化总长2509米(田间道路硬化1289m,巷道和入户路硬化1220m),新村护坡修复600㎡,配套建设公路边挡土墙135m等基础设施。
二、资金来源变更为
资金来源除申请以工代赈资金100万元(其中发放劳务报酬22万元,占投入以工代赈资金的22%),其余由县财政安排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隐性债务。
其他内容仍按(清发改〔2023〕87号)文执行。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力争项目早日建成投用。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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