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流县长校镇江坊村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清流县长校镇江坊村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清流县长校镇江坊村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409-350423-04-05-913456)建设,对于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的幸福感,推进城镇化进程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清流县长校镇江坊村。
三、项目单位: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建设森林防火通道3000m,入户路硬化1600m,修复排灌沟渠250m、田间道路2900m、护坡护岸300m、漫水桥3处,新建50m³蓄水池,供水管网改造500m,配套进行河道清理排淤500m和小型管护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00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以工代赈资金360万元(其中发放劳务报酬126万元,占投入以工代赈资金的35%),其余由县财政安排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鉴于该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清流县人民政府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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