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流太极颐养福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报来《关于清流太极颐养福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立项的请示》(清城综﹝2024﹞63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清流太极颐养福道项目(项目编码:2410-350423-04-01-526127)的建设, 对于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生活环境,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品位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清流县城区。
三、项目单位: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总长10.061公里,其中:
1.福道(河岸段)起点位于西门桥,终点至鹏鑫商贸城附近,长4.2公里;
2.福道(道路段)起点位于九龙桥,终点与长兴南街T字交叉,长4.561公里;
3.福道(公园段)沿南极公园绕人工湖周边一圈,长1.3公里。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160.59万元。资金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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