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九龙溪生态治理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报来《关于申请调整九龙溪生态治理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3年12月28日以(清发改〔2023〕236号)文批复九龙溪生态治理提升项目(项目编码:2312-
350423-04-01-807381)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删除建设内容:
九龙溪(龙津镇段):新建雨污水管网(DN300-DN1000)4579米,接户管(DN200)1590米。
二、增加建设内容:
1.龙津镇岛内新建雨污管网4130米;
2.屏山小学片区新建污水管网1760米;
3.城区入河排污口整治新建污水管网920米;
4.雁塔商圈雨污分流改造1570米;
5.左仙宫路西侧边坡覆绿6013平方米;
6.清流县城区污水厂厂外泵站更换潜污泵4台及相关配套设备。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
项目估算总投资由1673万元调整为2900.19万元,比原批复增加1227.19万元,增加的资金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其他内容仍按(清发改〔2023〕236号)文执行。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力争项目早日建成投用。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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