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流县林畲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清流县林畲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清流县林畲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立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清流县林畲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编码:2502-350423-04-01-912542)的建设, 对于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清流县林畲镇。
三、项目单位:清流县林畲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提升改造游客服务中心1500平方米、停车场5000平方米(含充电桩及停车位);建设游步道6公里、观景平台15处、游客驿站2处、旅游公厕1处、休闲广场4500平方米;改造景区内道路4公里、景区道路与干线连接路3公里;建设旅游导览标识、智慧旅游综合管理平台;配套建设供电照明、消防安防、给排水、垃圾处理设施、环境整治等附属工程。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1800万元,其中申请专项债174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解决4400万元,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30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设计、施工、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清流县人民政府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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