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地镇道路及附属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灵地镇道路及附属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灵地镇道路及附属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项目编码:2505-350423-04-01-487905)建设,对于完善基础设施条件,改善村民居住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清流县灵地镇(尤坊甲村-邓家村、过境线、灵地集镇、大坪村)。
三、项目单位: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尤坊甲村-邓家村:路面拓宽硬化730米,新建人行道2000平方米、围墙(含压顶结构)700米,新建排水管650米、盖板沟350米,新建标准树池1400米。
2.过境线:新建围墙(含压顶结构)200米,路面硬化200米,新建标准树池2800米,新建挡墙300米。
3.灵地集镇:路面拓宽硬化720米,修复路缘石720米;新建人行道1400平方米、路口砼顺接50米;新建树池112个,新建护肩墙10米;新建通信管道2700米、手孔井17座。
4.大坪村:修复树池900米。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400万元。资金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镇财政预算安排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清流县交通运输局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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