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政﹝2018﹞26号赖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8-03-29 09:38 来源:清流县赖坊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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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政2018﹞26

 

 

赖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关于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

当前正值春耕生产季节,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抓好春防尤其是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更好地建设生态福建、美丽幸福新赖坊。根据市、县森防指统一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具体负责本辖区、本单位业务范围开展此项活动,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林业站负责指导和检查。

二、活动时间

2018年3月20日至4月20日,为期一个月。

三、主要内容及宣传形式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按照《清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印发清流县2018年森林防火工作要点的通知(红头)》(清森防指〔2018〕11号)、《清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清森防指〔2018〕12号)要求,紧扣防火工作要点,针对春耕生产季节以及森林火灾高发的清明期间,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加大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预防与扑救等知识的宣传,确保重点时期、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管控到位。

一要多措并举,丰富宣传。以《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森林火灾安全扑救常识为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短信、微信、派发传单、悬挂宣传横幅、设置临时宣传牌、宣传车宣传队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和广度,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要突出重点,针对宣传。针对我镇清明期间祭祖扫幕习俗,联合与民政、宣传、林业执法等部门在进山路口、交通要道、坟墓集中区等重点区域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突出绿色祭扫这个宣传重点,引导教育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鼓励倡导民众通过植树、送花等文明环保的祭扫形式,改变祭扫陋俗,减少火灾隐患。

三要加强引导,源头杜绝。我镇村民时常有野外用火的习惯,要广泛深入各村各户宣传野外用火相关规定以及曝光典型森林火灾案例,让村民知晓野外用火需要审批及其条件、违反制度要受处罚等相关规定,使村民明白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及遵章守制的重要性,自觉杜绝违章用火行为。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站要加强对村民野外用火的指导和管控,从源头上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四、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各镇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应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细化工作程序,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分工、责任人,重点区域,稳步推进本次活动开展,镇防火指挥部将根据情况适时派人检查指导。

二要强化督导,及时反馈。各村、各镇直有关单位要切实开展宣传月活动,了解掌握本地活动开展情况,并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沟通联系,及时反馈问题和开展情况,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三要加强检查,严格奖惩。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适时检查各村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各村执行镇政府年度森林防火责任书情况的重要考核评分依据。

 

赖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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