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主要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防汛防台风工作和建筑施工塔吊安全警戒的紧急通知

日期:2018-09-10 15:23 来源:清流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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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管理局、城投公司、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企业: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当前正值台风、洪涝灾害多发季节,预计未来一段时间,还会有多个台风登陆我省,对我县造成影响,防汛防台风形势不容乐观。请相关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把防汛防台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始终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第一目标、第一责任,压紧压实防汛责任,落实落细各项防御措施,扎实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

二要强化会商调度。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切实加强台风监测和暴雨洪水的预测预报,特别是防范局地短历时强降雨和突发性山洪灾害,提高预报精准度。要强化防汛会商,科学分析研判,滚动预测预报,提前发布预警信息。要强化协作配合,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发挥整体效能。各相关单位、企业履行属地责任,加强会商研判,科学精准调度,必要时关停工地,确保工地安全。

三要强化隐患排查。各单位、企业要针对汛期可能多的各类自然灾害,开展新一轮地质灾害隐患的再排查、再巡查、再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排除险情。要突出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防范工作,及时组织做好山边水边、低洼地带、地质灾害点、危旧房屋、简易工棚、旅游景区等危险区域群众的转移避险,做到应转尽转,确保不落一人,对已转移人员要妥善安置,防止已转移人员在危险解除前回流。要做好内涝防范工作,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方案,及时修复水毁工程,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台风、大风期间建筑施工塔吊安全警戒提出以下要求: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各单位应对沿街建筑施工塔吊(指塔臂可能伸出工地围墙外影响道路、居民区安全或塔吊安装到最大高度后若发生倒塌可能影响工地圃墙外道路、居民区安全的塔吊)进行整记,并造册建档.台风、大风期间,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塔吊影响范围设立警戒线和警戒标志,警戒范围按塔吊高度1.5倍且不小于臂长设置

四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防汛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保证信息报送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清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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