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地灾应急处置工作
5月16日晚,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东面山发生地质灾害险情。根据县委池书记和县政府张县长应急处置安排,县自然资源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会同龙津镇人民政府、公安局、水厂、电力等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根据现场情况划定威胁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覆盖薄膜等应急措施;龙津镇人民政府迅速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5户,12人,并安排专人值守;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认真维持现场秩序并设置警戒线;电力、水厂等部门也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
目前,福建地矿建设集团(清流县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专家已赶赴现场作进一步调查,为下一步防灾工作做好准备。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