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林业局关于推进林业企业复工复产实行疫情防控责任分工的紧急通知
各林业站,林业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有效应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促进全县林业企业有序、错峰、安全复工复产,推动全县经济平稳增长,根据县领导要求,现就推进林业企业复工复产,做好疫情期防控实行分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上级统一安排,所有企业(木制品和林产品加工、林木种植、花卉苗木种植等)不早于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星期日)24时前复工要求,各企业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制定《企业复工复产预案》审批备案。《预案》做到“四到位”,即: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提供“三表单”,即:企业复工复产申请书、疫情防控承诺书、复工复产人员健康档案表。
二、责任分工
总牵头人:陈俊军、罗满福,具体工作人员:黄述龙、巫国龙,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负责所在乡镇或园区内的所有林业企业。分工如下:
序号 |
乡镇或园区 |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备注 |
1 |
龙津镇 |
林钟洪 |
伍润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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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嵩溪镇(除工业园) |
余 娟 |
林光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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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嵩溪工业园 |
陈俊军 |
林光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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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林畲镇 |
阳凡生 |
陈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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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余朋乡 |
江振乐 |
张石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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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嵩口镇 |
张福明 |
黄集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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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田源乡 |
周建铭 |
赖光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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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里田乡 |
罗满福 |
马华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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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灵地镇 |
肖维宗 |
范仲杰 张金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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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沙芜乡 |
魏 芳 |
曾还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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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温郊乡 |
余 娟 |
邓晓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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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赖坊镇 |
魏 芳 |
李怀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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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长校镇 |
曾江林 |
邓炎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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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李家乡 |
肖维宗 |
杨 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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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县外来清返清务工人员情况登记表(工信局反馈,已摸排)作附件(附后),有些企业还未纳入,请做进一步摸排并及时上报林业改革与产业科技股汇总。
三、工作要求
1.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按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10个一律”要求,动员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暂缓返工,对已经返回人员要落实14天医学观察管理措施。要逐员建立健康档案,复工复产第一天要对全体员工进行健康排查,之后每日2次、连续14天监测员工体温体征情况,发现异常要立即隔离,不得瞒报谎报漏报。
2.复工复产企业要设立专门卫生健康工作机构,指定卫生健康协管员,监督检查本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对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进行全面卫生消毒,之后必须每日2次消杀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做好通风。要备好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护用品,提供给每位员工使用;要实行分散用餐,采取分餐配餐、分时分段用餐等措施,加强食堂卫生及用餐管理。
附件:清流县县外来清返清务工人员情况登记表(林业局)
清流县林业局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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