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召开加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会议

日期:2021-08-26 11:28 来源:清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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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4日,清流县加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会议召开。县委常委、副县长江勇,副县长孙元玲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尹力书记、省政府王宁省长关于加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分析全县安全管理形势。并结合实际,就加强全县景区和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要求。 

  会议要求 

  要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实行“五个一律”,即:一律由相关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一律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一律暂停使用设施设备,一律采取临时性管控措施,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要加强执法检查和督促指导,按照职责加强督导调研和执法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的,要督促属地政府和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到位。 

  要建立健全常态化防范机制,针对景区、非景区景点和其他涉水危险区域的特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 

  要加强安全设施建设,文体和旅游部门要督促指导景区结合景区提升计划,加大防护设施投入,督促景区完善景区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打造优质平安景区。 

  要提升信息化监控水平,加大网格化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县、乡二级“岸长制”“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作用,加强治安巡防队(安全员)、周边视频监控设备等建设和管理,探索实行“片长制”,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加强对沿江、沿河、沿湖等临水危险区域巡查。 

  要强化安全宣传引导培训,加强公共场所安全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要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各乡镇要整合消防救援、医疗卫生、公安民警、志愿者以及民间救援队伍等力量,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常态开展专勤训练和联合演练。同时,要压紧属地责任,压紧部门责任。 

  会议还就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提出了要求。清流县景区和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为期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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