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教育局关于2022年普通高中定向生录取办法的通知
清流县教育局关于2022年普通高中定向生录取办法的通知
清流一中,各初中校:
2022年我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732名,根据《三明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明教中〔2022〕69号)中“各县(市、区)‘定向生’指标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将优质高中招生指标按不低于5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无生源选择的初中校,并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倾斜”的规定,现将我县2022年普通高中定向生名额及录取办法通知如下:
一、分配名额:全县定向生名额为366名,各初中校名额分配如下。
学校 |
城关中学 |
实验中学 |
清流二中 |
合计 |
应届生数 |
595 |
815 |
36 |
1446 |
定向生数 |
151 |
206 |
9 |
366 |
二、控制分值。优质普通高中招收城区初中(含县城初中)、农村初中“定向生”可在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分别下降45分、60分后录取。若“定向生”招生指标未完成,则调整为统招生指标,在愿意调剂的考生中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补充录取。
三.资格认定。享有“定向生”资格的考生必须是在报考学校读满3年且具有报考学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符合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转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推进总校制办学中,学籍自七年级开始,现仍在清流二中的九年级学生,享受农村初中“定向生”资格。学校要将确定的定向生名单在校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主动接受监督。
四、同分录取。定向生录取时,若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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