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拟拨付2024年森林步道建设项目资金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3]49号)内容要求,经申报、实施、验收等相关流程,拟拨付清流县2024年森林步道建设项目资金45万元,先予公示,现予以公示(见附件)接受监督。
公示时间:自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2日(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清流县自然资源局林业改革与产业科技股举报(电话:0598-5321667;地址:清流县长兴中街259号)举报材料要求详细准确,单位举报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附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清流县2024年森林步道建设项目资金补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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