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经营者证后首次监督检查制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6-08-12 10:50 来源:清流县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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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压紧压实餐饮经营主体食品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餐饮行业监管实际,制定《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经营者证后首次监督检查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通过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对制度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812日至2026年820

二、反馈意见形式

(一)电子邮件反馈:18259779317@163.com;

(二)书面意见反馈请寄至: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清流县常春31号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3楼),邮编:365300;

(三)联系电话:0598-8705050,联系人:江女士

      

附:《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经营者证后首次监督检查制度》(征求意见稿)

 

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

2026年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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