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经营者证后首次监督检查制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20日
二、反馈意见形式
(一)电子邮件反馈:18259779317@163.com;
(二)书面意见反馈请寄至: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清流县常春街31号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楼),邮编:365300;
(三)联系电话:0598-8705050,联系人:江女士。
附:《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经营者证后首次监督检查制度》(征求意见稿)
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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