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编制费用询价公告
因园区扩区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中要求,计划编制《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
编制《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二、项目地点: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
三、编制内容:以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总规、发展规划及控规为基础,结合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区内企业入驻现状,园区需扩区范围,对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安全风险进行论证,编制报告,配合做好其他公参、公示等相关性工作,并通过审查部门的批复及审查。
四、工作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编制安全风险论证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本次询价活动的服务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具有编制安全风险的相关资质;
9、供应商截止至询价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工作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技术要求:本项目工作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要求开展,研究深度必须达到相关规范规定,并通过行业管理部门审查批复。
(三)时间要求:本次询价在询价有效期内报价有效。
(四)服务单位在公告期内可向清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索要园区相关资料。
五、询价文件
提交文件应包括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相关业绩证明(复印件)、法人委托证明(原件)、项目实施人员组成及资质证件(复印件)、本项目简要实施方案及概算报价。
六、询价有效期
2026年9月16日08:00时-2026年9月23日18:00时。
七、联系方式
名 称: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7号研发楼三楼应急股
邮 箱:qljxgwh@163.com
联系人:陈先生 18759831603 张先生13799197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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