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5906-0100-2014-00011 文号嵩政[2014]96号
发布机构 清流县嵩口镇 生成日期 2014-12-16
标题 嵩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嵩口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嵩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嵩口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5906-0100-2014-00011
文号 嵩政[2014]96号
发布机构 清流县嵩口镇
生成日期 2014-12-16
标题 嵩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嵩口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嵩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嵩口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嵩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嵩口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6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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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部门:

  为深刻汲取江苏昆山“8·2”特别重大事故、山东寿光“11·16”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全镇今冬明春特别是2015年全国“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4〕128号)和《县政府关于印发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清政办〔2014〕127号)的要求,我镇制定了《嵩口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嵩口镇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6日

 

 

嵩口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持续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5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镇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2015年全国、全省、全市、全县“两会”以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

二、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赖明水任组长,镇派出所所长黄晖任副组长,镇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站所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防办),兰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范围

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棚户区、在建工地、物流仓储、粮库等可燃物资集中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进入生产经营旺季的竹木加工、电子、制衣、制鞋等行业;所有劳动密集型企业。

四、工作步骤及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4年11月30日)。各村(居)、有关部门根据镇政府的有关部署,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时间到位、措施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1月30日至全国“两会”闭幕)。重点抓好火灾防范、灭火救援和消防宣传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强化火灾防范工作

(1)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一是认真排查摸底。各村(居)、有关部门要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和冬春火灾特点进行分析研判,全面排查摸底火灾隐患,分别明确集中整治重点,开展持续不断的排查整治,逐项治理隐患,逐个解决问题。

二是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整治。要集中开展一次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整治,安监、工业、消防和等部门要摸清辖区内食品制作加工、服装纺织、玩具礼品、电子产品加工组装、加工作坊、涉氨制冷企业、其他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底数,并且登记造册,组织有关人员对这些企业全部开展一次检查,查明消防安全状况,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对已经过消防审批的且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要发现一家,整改一家,并坚持依法依规查处,绝不姑息;对未经消防审批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三是切实做好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4〕105号)的要求,紧盯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尚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性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整改方案,强化整治措施。对于已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开展整治“回头看”活动,看隐患是否切实整改到位或新增其它隐患,对于存在“隐患回潮”现象的要采取更为严格的执法和整治手段。对于一时无法消除或切实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要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责任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作出整改承诺,明确整改计划、资金、责任和时限。各村(居)、有关部门应按照镇政府要求落实整治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依法督促单位整改。

(2)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各村(居)、各部门要紧盯全国、全省“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派出所要统一组织开展“零点”夜查行动,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燃放场所和单位划定燃放警戒区域,确保消防安全。

(3)大力推动群防群治。依托综治工作平台落实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发动基层政权和群防群治力量,对小单位、小场所及居(村)民楼院、村组进行网格化排查整治。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督促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广泛发动群众通过“96119”热线,举报投诉身边的火灾隐患。要将所有社会单位和人员都动员起来,落实自防自救措施,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2.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1)加强政府保障。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器材装备建设、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装备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业务经费等的保障力度,不断夯实公共消防基础,提高灾害事故的抵御和处置水平。

(2)加强部门联动。规范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体制,加强部门间的联动,建立健全各级应急队伍的调度指挥、联勤联动、联合演练、经费保障等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召开多部门的应急救援联席会,进一步规范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训练、使用,充分发挥应急救援队伍作用。

(3)加强岗位练兵。各专兼职消防队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冬季练兵活动,组织人员深入辖区重点单位和火灾易发多发区域进行实地熟悉和演练,对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要逐一进行实地熟悉演练。。要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力争打早、打小,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各村(居)、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辖区市政消火栓排查整治,落实维护保养措施,确保完整好用。

3.强化消防宣传教育

各有关部门要围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主题,深入推进“119消防日”系列宣传活动,在学校、社区、农村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专项宣传行动。要充分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大型电子显示屏等,针对冬季火灾易发的重点时间、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常识。要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品广泛向社会发放,在车站、KTV、超市、商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在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要向手机用户发送防火防灾温馨提示短信。大力开展 “消防送平安”知识教育普及活动,重点宣传和提示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预防、逃生自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知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集中曝光一批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全程跟踪报道火灾隐患整治过程,大力营造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三)巩固提升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5日)。各村(居)、各部门认真总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成效与不足,不断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谋划2015年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今年以来,全国部分地区接连发生多起重大火灾事故,浙江台州大东鞋业发生“1.14”火灾(2014年),造成16人死亡,损失惨重;江苏昆山发生“8·2”特别重大事故,造成75人死亡,180多人受伤;山东寿光发生“11·16”重大火灾,造成18人死亡,13人重伤。冬春历来是火灾多发季节,各村(居)、相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认真吸取近期全国相继发生亡人火灾教训,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认真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落实部门联合整治、会议协商、抄告等协作机制,形成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全力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三)强化跟踪问效。镇政府将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今年消防工作考核,冬防期间镇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各村(居)、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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