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县政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县政府各工作机构的信息由信息生成和保存机构负责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主要信息:
01、县政府领导、政府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02、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
0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0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05、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06、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07、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08、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09、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0、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1、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2、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30、政府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序号为信息类别代码,具体信息目录可参见县政府办公室编制的《清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公开形式
(1)县政府办公室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fjql.gov.cn/。此外,还将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2)微信订阅号“清流县人民政府”,二维码如下,微信扫描关注。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4.查询方法
公众可以在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开栏、电子信息屏、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设施查阅政府公开信息:也可以从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还可以从清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通过政府公开信息栏目查询,或使用信息索引检索、全文检索方式获取自己需要的政府公开信息。
清流县档案馆地址:清流县龙津镇龙城街22幢档案馆四楼
联系电话:0598-5322560
清流县图书馆地址:清流县北大路3号图书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8-8705700
目录索引的格式为:
索引号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
内容概述 |
信息生成日期 |
备注/文号 |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受理机构
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股
咨询电话:0598-8705661
电子邮箱:szb5321806@163.com(仅供答复使用)
通信地址:清流县龙津镇龙城街22幢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政编码:3653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内容的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申请的渠道
申请人可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处理。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前往受理机构向工作人员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经申请人口头提出,可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2.邮寄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清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后附身份证明邮寄,收件人请填写“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股”,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在线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提交《申请表》,受理机构将向申请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确认电子邮件,以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