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文号 清龙政[2016]12号
发布机构 龙津镇
生成日期 2016-02-29
标题 龙津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龙津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内容概述 龙津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龙津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龙津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龙津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9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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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做好龙津镇食品安全工作,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决定成立龙津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许玉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袁勇辉(镇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王锋华(城关派出所所长)

彭胜金(城关市场监管所所长)

龚恩奇(龙津市场监管所所长)

陈佳祥(镇武装部副部长、安监站站长)

谢汪斌(镇综治副主任)

黄寿祥(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赖炯云(畜牧兽医站站长)

彭海清(中医院院长)

林祥兴(镇人大秘书)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办,由林祥兴同志任主任,负责日常食品安全工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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