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文号 | 清龙政[2016]12号 | ||
发布机构 | 龙津镇 | ||
生成日期 | 2016-02-29 | ||
标题 | 龙津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龙津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龙津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龙津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做好龙津镇食品安全工作,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决定成立龙津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许玉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袁勇辉(镇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王锋华(城关派出所所长)
彭胜金(城关市场监管所所长)
龚恩奇(龙津市场监管所所长)
陈佳祥(镇武装部副部长、安监站站长)
谢汪斌(镇综治副主任)
黄寿祥(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赖炯云(畜牧兽医站站长)
彭海清(中医院院长)
林祥兴(镇人大秘书)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办,由林祥兴同志任主任,负责日常食品安全工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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