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5102-0700-2020-00040 文号 清发改〔2020〕116号
发布机构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0-07-15
标题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流县库区移民创业公寓楼室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清流县库区移民创业公寓楼室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5102-0700-2020-00040
文号 清发改〔2020〕116号
发布机构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0-07-15
标题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流县库区移民创业公寓楼室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清流县库区移民创业公寓楼室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流县库区移民创业公寓楼室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7-15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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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清发改〔2020〕116号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流县库区移民创业公寓楼室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清流县九龙福库区移民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清流县库区移民创业公寓楼室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为做大做强库区产业,促进库区移民的经济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清流县库区移民创业公寓楼项目(项目编码:2020-350423-78-01-051616,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清流县库区移民创业公寓楼室外工程

建设单位:清流县九龙福库区移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清流县龙津镇城东村裴家山

二、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实施清流县库区移民创业公寓楼室外工程,主要包括道路硬化1500平方米、绿化景观1440平方米、室外地面铺装1000平方米、篮球场420平方米、室外管网等。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电气等附属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00万元,资金由县财政依法合规足额自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隐性债务。

四、项目建设期限:6个月。

五、招标内容:项目招标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原则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内容。请项目业主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据此批复,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基建程序报批,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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