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5102-0700-2020-00041 | 文号 | 清发改〔2020〕118号 |
发布机构 |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0-07-21 |
标题 |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流县福宝园水厂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关于清流县福宝园水厂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5102-0700-2020-00041 | ||
文号 | 清发改〔2020〕118号 | ||
发布机构 |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0-07-21 | ||
标题 |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流县福宝园水厂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关于清流县福宝园水厂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清流县福宝园水厂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清金星园〔2020〕29号)及有关附件材料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新建净水厂供水规模2万立方米/日。
二、主要设计标准:
(一)建筑主体结构合理使用为50年。
(二)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
(三)结构安全为一级。
(四)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三、工程概算:工程总投资概算1328.78万元,详见附件
请据此复函,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清流县福宝园水厂工程概算总表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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