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5102-0700-2020-00049 | 文号 | 清发改〔2020〕129号 |
发布机构 |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0-09-02 |
标题 |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流县东城区社会公共停车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关于清流县东城区社会公共停车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5102-0700-2020-00049 | ||
文号 | 清发改〔2020〕129号 | ||
发布机构 |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0-09-02 | ||
标题 |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流县东城区社会公共停车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关于清流县东城区社会公共停车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清流县东城区社会公共停车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清城综〔2020〕37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由于城市停车设施滞后,导致停车供求矛盾日益尖锐,为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城市新面貌,经研究,原则同意清流县东城区社会公共停车场项目(项目代码:2020-350423-78-01-064749),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清流县东城区社会公共停车场项目
建设单位: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地点:清流县龙津镇东大路
二、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实施清流县东城区社会公共停车场项目,占地面积52340 平方米,主要包括场地、道路硬化,围墙,内设智能监控。项目建成后可容纳500 辆大车、450辆小车。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9.28万元,资金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依法合规足额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隐性债务。
四、项目建设工期: 8个月。
五、招标内容:项目招标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原则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内容。请项目业主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设计、资金筹措等各项工作,并按基建程序报批,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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