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5102-0700-2021-00005 文号 清发改〔2021〕4号
发布机构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1-01-13
标题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流县城区内河行洪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清流县城区内河行洪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5102-0700-2021-00005
文号 清发改〔2021〕4号
发布机构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1-01-13
标题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流县城区内河行洪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清流县城区内河行洪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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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流县城区内河行洪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1-14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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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清流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清流县城区内河行洪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立项的请示》(清防建〔2021〕3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为完善城区排水防涝建设,提升行洪能力, 美化城区环境,确区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清流县城区内河行洪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101-350423-04-01-147130),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清流县城区内河行洪提升工程

建设单位:清流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桥下溪高速口段 九龙溪一中段、良种场溪农业局段

二、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新建排明渠挡墙总长2475.29m,明渠清淤总长2293.72m。其中:桥下溪河段新建排水明渠长1101.44m,清淤690.23m;良种场溪河段:新建排水明渠长444.01m,清淤673.65m;九龙溪河段新建排水明渠长929.84m,清淤929.84m。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788.67万元,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依法合规足额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隐性债务。

四、项目建设期限:8个月。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原则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内容。请项目业主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据此批复,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基建程序报批,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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