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财政局 清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通知

日期:2023-11-10 10:07 来源:清流县财政局
| | | |

清流县财政局  清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通知

嵩溪镇财政所、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追加下达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75号)精神,经研究同意,现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代农业产业园)500万元(详见附件),该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支出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方案

安排500万元支持续建清流县现代农业(豆腐皮)产业园建设项目。

二、抓好工作落实

本次资金重点支持现代农业(豆腐皮)产业园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统筹安排相关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资金监管

嵩溪镇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福建省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精准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结余。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有效发挥帮扶项目资金对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的带动作用。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发挥好12317和12345两个平台作用。资金安排情况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信息系统和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要规范项目资产管理,及时将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组织做好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及指标,按程序报送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报备,并抄送镇纪委,作为绩效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附件:1.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代农业产业园)安排表

2.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代农业产业园)任务清单

3.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代农业产业园)绩效目标表

 

清流县财政局                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9

                                                        

清流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9日印发

附件1

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现代农业产业园)安排表

 

                                                          单位:万元

乡(镇)

  

  

嵩溪镇

现代农业(豆腐皮)产业园

500

 

 

 

 

 

附件2:

 

   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现代农业产业园)任务清单

 

项目单位

指导性任务

嵩溪镇

支持培育壮大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

 

 

 

附件3:

 

 

 

 

 

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现代农业产业园)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代农业产业园)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

县农业农村局

补助区域

嵩溪镇

资金情况

(万元)

 资金总额:

500

其中:财政拨款

50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

绩效目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项目乡镇

区域目标值

 

产出

指标

 

数量

指标

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数量

反映省级现代产业园建设数量

嵩溪镇

1个

时效

指标

现代农业产业园任务完成率

反映现代农业产业园当年度任务按计划完成情况

嵩溪镇

≥30%

质量

指标

园区内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反映园区内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嵩溪镇

高于全县平均水平(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续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续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补助标准

嵩溪镇

≤2500万元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主导产业产值占总产值比例%

反映主导产业产值占比情况

嵩溪镇

≥50%

社会效益指标

衔接资金支持的经营性项目联农带农情况

反映衔接资金支持的经营性项目联农带农情况

经营性项目联农带农项目,衔接资金投入100万元(含)以下的,需要带动农户数量

≥3户

经营性项目联农带农项目,衔接资金投入100-300万元(含)的,需要带动农户数量

≥5户

经营性项目联农带农项目,衔接资金投入300-500万元(含)的,需要带动农户数量

≥8户

社会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反映资金使用规范性

嵩溪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反映项目满意度

嵩溪镇

≥9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