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流县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清流县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3年12月25日在清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清流县财政局局长 兰根旺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3年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县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预算执行主要情况如下:
全县财政总收入(含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5985万元,比上年增收14097万元,增长27.2%,其中,全县公共财政总收入48021万元,比上年增收4203万元,增长9.6%。县级财政收入中:县级公共财政收入2904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收4842万元,增长20%;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796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2%,比上年增收9894万元,增长1.23倍。县级公共财政收入分项执行结果是:税收收入2711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5%,比上年增收4595万元,增长20.4%;非税收入192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2.5%,比上年增收247万元,增长14.7%。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分项执行结果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562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收8505万元,增长1.2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1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收17万元,增长15%;育林基金收入101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6.8%,比上年增收209万元,增长26%。
县级公共财政支出6641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6%,比上年增加15326万元,增长30%。
2013年,县级公共财政收入2904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4955万元(含体制补助、各项转移支付补助及年终决算补助)、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97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927万元,体制财力67622万元;县级公共财政支出66410万元,专项上解支出46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还本支出600万元,县级公共财政支出总计67474万元,滚存净结余148万元。
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66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2%,比上年增加8122万元,增长95.4%。
2013年,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796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76万元,基金收入合计18340万元;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6632万元,上解支出83万元,基金支出合计1671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1625万元。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工作
2013年,县财税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上级经济财政工作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克服经济下行带来的诸多困难,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依法精心理财,圆满实现年度预算目标,着力抓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预算执行,实现预算目标
--强化收入征管,精心组织收入入库。一是加强与征收机关的协调联系,及时分析、预测经济运行情况,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努力解决企业生产经营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建立存量房交易评估系统和第三方涉税信息交换平台,规范税收管理,挖掘增收潜力;三是强化收入目标责任,按月分解落实收入任务,依法组织收入。一年来,征收部门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带来的财政收入减收压力,超额完成年度收入预算目标任务。2013年,县级公共财政收入比年初预算超收1405万元,比上年增长20%。
--严格预算约束,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及时批复下达部门预算,提高预算执行到位率;二是加强支出追加审核、审查,严格控制支出预算追加;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开支,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2013年,压缩“三公”经费开支预计873万元,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预计55722万元,占县级公共财政支出的83.9%,比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四是实行预算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加快财政资金审批和拨付进度,开展财政专项结转(结余)资金和部门结余资金清理工作,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3年,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率达79.7%,比上年提高6个百分点;五是实施强农惠农富农等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强化财政监督,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坚持科学发展,增强保障能力
1、立足自身发展,增强“造血”功能
--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提升农业发展水平。一是持续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投入资金5309万元,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标准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二是支持农业结构调整。投入资金470万元,推行设施农业,引进和推广农业新产品、新技术;三是支持转变农业经营方式。投入资金959万元,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特色农业品牌,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农业发展水平;四是扩大农业保险范围,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投入资金293万元,实施烟叶种植保险等农业保险,提高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突出投资拉动,促进经济增长。一是增加市政建设投入。投入资金9701万元,实施城区“雨污分离”、路网改造等市政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区基础设施;二是增加公路建设投入。投入资金3053万元,实施“镇镇有干线”县道和省道307、204线升级改造,改善城乡公路交通条件;三是增加社会事业投入。投入资金14255万元,支持新一中搬迁、南面乡镇集中供水、县医院感染病房建设、文化“两馆一院”、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等社会事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四是增加保障性安居住房投入。投入资金1314万元,支持廉租房、公租房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五是鼓励、推动商品房开发,促进房地产开发健康发展。
--坚持项目带动,促进产业发展。一是支持项目和招商引资工作。投入项目前期经费、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等206万元,促进项目策划生成和引资落地;二是着力打造园区平台。投入资金5520万元,支持省级经济开发区平台建设,完善园区功能,提高产业承载能力,促进园区经济发展;三是支持项目建设。采取奖励补助、贴息等措施,投入资金3109万元,推进产业项目建设,促进产业发展;四是建立中小企业贷款应急基金,通过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办法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五是落实中央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的有关政策,拨付“即征即奖”等优惠政策资金767万元,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2、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提高保障能力
--密切关注财税改革等政策动向,积极向上沟通联系,努力争取上级财力支持。2013年,我县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34655万元,比上年增加12252万元,提升了我县的保障能力。
--主动作为,及时了解和把握政策信息,积极争取各项产业发展资金和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2013年,各部门争取上级专项资金45514万元,比上年增加2845万元,有效弥补了我县建设资金不足。
(三)支持产业提升,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支持企业技改。投入资金265万元,用于重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促进企业技术水平提升。
--支持第三产业发展。投入资金6510万元,用于灵台山客家祖山文化园、《如梦令》红色纪念园、天芳悦潭温泉度假区、苏区广场、物流港、春舞枝等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旅游、交通物流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发展。
(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筹措为民办实事资金。拨付为民办实事资金34868万元,保障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实处。
--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及时足额兑付良种补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库区移民直补等涉农补贴4018万元,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支持社会救助,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拨付资金62万元,提高企业养老金标准,保障职工生活水平;二是投入资金748万元,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实施孤儿生活费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社会救助。三是拨付资金4484万元,提高保障标准,支持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财政补助标准。
--支持扶贫开发。主动对接省级扶贫开发政策,争取资金4459万元,投入产业、基础设施、民生事业和基本公共服务等扶贫开发项目,推进扶贫开发。
--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推进生态建设。投入资金5021万元,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和生态保护,支持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
--加大教育投入。投入资金15206万元,落实教育经费、改善教学条件、实施教育“四免一补”等政策措施,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支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一是投入资金491万元,开展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是投入资金4955万元,改善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医疗条件;三是投入资金2215万元,实施药品零差率、单病种付费等改革,开展公立医院院长(医生)年薪制试点,努力解决好百姓看病问题。
--支持促进其他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投入资金1862万元,巩固计生“国优县”成果;支持创新社会管理、推进“平安清流”建设;统筹支持其他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推进财税改革,提升管理水平
--按照财政部部署,推进税制改革。重点落实部分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各项配套措施,促进“营改增”工作顺利推进。
--规范财政管理,深化机制改革。一是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县136个预算单位已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覆盖率达100%;二是开展“公务卡”改革试点。选取3个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改革,取得预期效果;三是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统一管理的措施、办法,提高资产效益;四是扩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覆盖范围。对5个预算单位10个项目支出开展支出绩效评价,评价项目资金额1801万元,绩效评价覆盖率比上年提高3.8个百分点;五是开展政府投资财政评审改革。年内审核政府投资项目5个,项目工程总造价3556万元,节约政府投资资金273万元;六是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和部门“三公经费”公开。截至2013年10月底,在规定时间内公开“三公经费”的部门达40个;七是开展县乡政府性债务审计,摸清家底,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防范财政风险。
--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服务能力。一是开展干部“四下基层”活动,强化主动服务意识,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承诺,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二是开展“六五”普法,定期组织财经法规、支农政策等政策和业务学习,提高财政干部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
各位代表,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执行情况好于年初预期,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工业企业税收减收较多;经济转型升级难度较大,财政可持续发展后劲不足;政策性减收增支因素增多,“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等财政投入刚性增长,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较低,社会事业发展对上级财政的依存度仍然较高;国有土地出让收益较低,偿债准备金不足,政府性债务负担较重,偿债压力较大等等。对此,我们将认真对待,在今后发展中加以解决。
2014年预算草案及主要工作措施
根据中央和省、市经济财政工作要求和对2014年经济形势预测,2014年,我县财政预算安排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县委的总体工作部署,围绕本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任务,按照科学发展、稳中求进的要求,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障重点的原则,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注重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注重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努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幸福清流建设。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2014年县级财政预算和分级预算编列如下:
一、县级预算安排
2014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含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73025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收7040万元,增长10.7%,其中,全县公共财政总收入54085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收6064万元,增长12.6%。县级财政收入中:县级公共财政收入安排334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收4360万元,增长15%。县级公共财政收入安排国税部门征收70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收746万元,增长12%;地税部门征收236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收1935万元,增长9%;财政部门征收28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收1679万元,增长1.5倍。
县级公共财政支出安排6813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支1720万元,增长2.6%。
2014年,县级公共财政收入334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含体制补助、各项转移支付及年终结算补助收入)2549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收入10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8万元,体制财力69042万元;县级公共财政支出68130万元,专项上解支出46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还本支出300万元,县级公共财政支出总计68894万元,滚存净结余148万元。
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894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976万元,增长5.4%。
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891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2278万元,增长13.7%。
2014年,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894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625万元,基金收入合计20565万元;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8910万元,上解支出95万元,基金支出合计1900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560万元。
二、实现2014年预算目标的主要工作措施
2014年,各项改革进入攻坚期,我县经济持续发展面临诸多困难。财税改革步伐加快,财政收入结构将发生较大变化;招商引资成本持续增加,县域经济转型升级难度大;经济下行压力对财政增收带来负面影响等等。要充分估计困难和挑战,扎实做好组织预算执行的各项工作。
(一)围绕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持续增长
--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提升农业效益。一要持续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同时,促进农业增效;二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支持种植结构调整和技术革新,促进农民增收;三要加快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转变经营方式,打造农业发展新增长点。
--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壮大工业实力。一要发挥资源优势,加大传统产业新产品、新工艺研发力度,推进规模企业加快节能减排和技术改造,巩固传统产业优势;二要着力项目开发和招商引资,重点培育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三要支持加快省级经济开发区建设,完善园区功能,提高园区承载能力,促进产业聚集,增强发展后劲;四要加快推进旅游、商贸物流以及现代服务业发展,激发第三产业活力,增强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注重投资拉动,助推经济发展。一要努力筹集资金,统筹安排,科学调度,持续加大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政府投资力度,拉动经济增长;二要全面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持续推进房地产健康发展;三要大力支持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
--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增强经济发展活力。积极争取省市支持,加快扶贫开发,推动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二)围绕民生,统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支持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一要支持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城乡低保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障与社会养老保险等相关制度的衔接;二要扩大困难群体社会救助范围,实施年满70周岁以上未参加企业或机关养老保险的城镇高龄职工老年生活补助政策,健全帮扶机制;三要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低保、计生对象财政补助标准,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四要加大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供给,为困难群众解决好住房问题。
--支持稳定物价和保障食品安全。一要统筹用好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支持城区“菜篮子”建设,支持设立平价商店、直销商店,稳定物价水平;二要安排并用好食品安全专项资金,保障居民食品安全;三要落实物价上涨联动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
--支持生态创建,保护青山绿水。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创建生态县工作,保障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
--支持城镇化发展。努力筹集资金,保障实施城镇化各项措施的落实,推进城镇化发展进程。
--落实省、市、县为民办实事资金,支持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
--统筹推进社会事业发展。一要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保障教育强县目标实现。二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疾控卫生监督综合楼、妇幼保健院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公立医院改革;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减轻群众看病负担;三要支持县体育中心等项目建设,繁荣文化体育事业;四要统筹支持人口与计划生育、科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其他社会事业发展。
(三)围绕预算目标,强化预算管理
--围绕收入目标,强化征收管理。一要强化经济运行的分析研判,及时解决收入征管中出现的问题,依法组织收入;二要严格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堵塞收入征管漏洞;三要拓展理财思路,盘活国有资产(资源),拓展资源性、资本性收入,实现机制生财,努力增加政府非税收入,增强保障能力。
--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突出支出效益。一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合理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标准和公务接待标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增长,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二要提高财政支出绩效管理覆盖面,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要强化财政基础管理,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制度,严格界定财政支出责任,科学制定定额标准,杜绝财政支出漏洞;四要发挥财政投资评审作用,建立财政投资评审机制,减少政府投资中浪费行为;五要强力推进预算公开,特别是“三公”经费公开。
(四)围绕科学发展,完善政府债务管理
--正确处理“吃饭与建设”的关系。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安排支出,在建设上更多的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类资金投入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主动作为,积极争取支持。要持续关注改革动向,主动沟通对接,及时了解和掌握政策信息,努力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增强保障能力。
--发挥政府融资平台作用,适度举债,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投入不足问题。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要建立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控制政府性债务规模,规范举债程序,严格债务资金使用管理,并设立偿债准备金,防范财政“透支”风险。
(五)围绕财税改革,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密切关注财税改革动向,全面贯彻改革精神,深入推进各项财税改革实施。
--落实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开支标准,加强对公务接待经费开支监督检查,杜绝公务接待的违规浪费现象;全面推进“三公”经费公开。
--坚持不懈的抓好财政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继续推进学习型财政机关建设;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升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坚定为民理财思想,努力为清流发展服务。
--加强对乡镇财政所的业务指导,着力改善乡镇财政工作条件,稳定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充实部分财政所人员,加大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力度,促进强农惠农富农和改善民生政策落实。
--贯彻落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强化预算单位财务的基础管理,提升理财能力和运作水平。
各位代表,2014年,财政形势仍然严峻,影响财政收支的不确定因素较多,预算执行面临诸多困难,完成年度财政预算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落实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解放思想,克服困难,努力实现财政预算目标!
附表1-1 | |||
2014年地方公共财政收支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税收收入 | 29840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9874 |
增值税 | 5300 | 二、外交 | |
营业税 | 9200 | 三、国防 | 30 |
企业所得税 | 4050 | 四、公共安全 | 4704 |
企业所得税退税 | 五、教育 | 13164 | |
个人所得税 | 1340 | 教育管理事务 | 456 |
资源税 | 1700 | 普通教育 | 10411 |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 职业教育 | 45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20 | 成人教育 | 56 |
房产税 | 320 | 广播电视教育 | |
印花税 | 340 | 留学教育 |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240 | 特殊教育 | 80 |
土地增值税 | 1700 | 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 | 334 |
车船税 | 150 |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 760 |
耕地占用税 | 450 | 其他教育支出 | 610 |
契税 | 930 | 六、科学技术 | 714 |
烟叶税 | 3200 | 其中:基础研究 | |
其他税收收入 | 应用研究 | ||
二、非税收入 | 3560 | 科技条件与服务 | 485 |
专项收入 | 1028 | 社会科学 |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2767 | 科学技术普及 | 64 |
罚没收入 | 230 | 科技交流与合作 |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500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468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35 | 文化 | 268 |
其他收入 | 文物 | 63 | |
体育 | 31 | ||
广播影视 | 106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7203 |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368 | ||
民政管理事务 | 236 | ||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 400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4670 | ||
企业改革补助 | 72 | ||
就业补助 | 50 | ||
抚恤 | 136 | ||
退役安置 | 60 | ||
社会福利 | 225 | ||
残疾人事业 | 72 |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63 | ||
其他城镇生活救济 | 200 | ||
红十字事业 | 4 |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 210 | ||
其他农村社会救济 | 147 |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90 | ||
九、医疗卫生 | 5835 | ||
医疗卫生管理事务 | 159 | ||
公立医院 | 1388 |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1013 | ||
公共卫生 | 706 | ||
医疗保障 | 870 | ||
其他医疗卫生支出 | 1699 | ||
十、节能环保 | 367 | ||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 59 | ||
环境监测与监察 | 101 | ||
污染防治 | 150 | ||
自然生态保护 | 57 | ||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1198 |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614 | ||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 39 |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17 |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424 | ||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 60 |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44 | ||
十二、农林水事务 | 8409 | ||
农业 | 3957 | ||
林业 | 1089 | ||
水利 | 830 | ||
南水北调 | |||
扶贫 | 1005 | ||
农业综合开发 | 3 | ||
农村综合改革 | 985 | ||
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 | 540 | ||
十三、交通运输 | 582 | ||
其中:公路水路运输 | 382 | ||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 200 | ||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330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280 | ||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170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660 | ||
住房改革支出 | 550 | ||
城乡社区住宅 | 110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157 | ||
二十二、预备费 | 500 | ||
二十三、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440 | ||
二十四、其他支出 | 13045 | ||
收入合计 | 33400 | 支出合计 | 68130 |
债务收入 | 10000 | 国债还本支出 | 300 |
地方政府债券收入 | 地方政府债券还本 | 300 | |
转移性收入 | 25494 | 转移性支出 | 464 |
上级补助收入 | 25494 | 补助下级支出 | |
返还性收入 | 1952 | 返还性支出 | |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 23542 | 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 |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 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 ||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收入 |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支出 | ||
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 | 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支出 | ||
省补助计划单列市收入 | |||
下级上解收入 | 上解上级支出 | 464 | |
计划单列市上解省支出 | |||
上年结余收入 | 148 | ||
上年结转 | 148 |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净结余 | 调出资金 | ||
调入资金 | 年终结余 | 148 | |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调入资金 | 结转 | ||
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 | 净结余 | 148 | |
收入总计 | 69042 | 支出总计 | 69042 |
附表2-1 | |||
2014年地方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农网还贷资金收入 | 一、农网还贷资金支出 | ||
二、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收入 | 二、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支出 | ||
三、海南省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附加费收入 | 三、民航发展基金支出 | ||
四、转让政府还贷道路收费权收入 | 四、海南省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附加费支出 | ||
五、港口建设费收入 | 五、转让政府还贷道路收费权支出 | ||
六、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 | 六、港口建设费支出 | ||
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 | 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 | ||
八、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 | 八、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 | ||
九、地方教育附加收入 | 九、旅游发展基金支出 | ||
十、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收入 | 十、文化事业建设费支出 | ||
十一、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 | 十一、地方教育附加支出 | ||
十二、育林基金收入 | 1050 | 十二、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 |
十三、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 | 600 | 十三、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支出 | |
十四、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 | 十四、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 | ||
十五、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收入 | 十五、育林基金支出 | 1054 | |
十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 | 140 | 十六、森林植被恢复费 | 637 |
十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 十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 | ||
十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 | 十八、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支出 | ||
十九、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 16905 | 十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 140 |
二十、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 | 二十、政府住房基金支出 | ||
二十一、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 二十一、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 | ||
二十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 二十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 | 17019 | |
二十三、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收入 | 二十三、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 | ||
二十四、彩票公益金收入 | 二十四、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 | ||
二十五、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 二十五、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 ||
二十六、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收入 | 二十六、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 ||
二十七、国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收入 | 二十七、三峡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 ||
二十八、车辆通行费收入 | 二十八、彩票公益金支出 | ||
二十九、船舶港务费收入 | 二十九、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 ||
三十、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 | 245 | 三十、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支出 | |
三十一、国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 | |||
三十二、车辆通行费支出 | |||
三十三、船舶港务费支出 | |||
三十四、可再生能源电教附加收入安排的支出 | |||
三十五、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安排的支出 | |||
三十六、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 60 | ||
收入合计 | 18940 | 支出合计 | 18910 |
转移性收入 | 转移性支出 | ||
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 | 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 | 95 | |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收入 |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支出 | ||
省补助计划单列市收入 | 计划单列市上解省支出 | ||
上年结余收入 | 1625 | 调出资金 | |
调入资金 | 年终结余 | 1560 | |
收入总计 | 20565 | 支出总计 | 20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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