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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流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清流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及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清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清流县财政局局长 赖旺发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清流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县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抓好稳增长各项工作,落实好稳经济政策,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约束,聚力提效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持续稳中向好,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2022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543万元(同口径完成558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收6200万元,增长13.7%(同口径增长23.1%)。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614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50426万元,增长30.4%。
2022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543万元,返还性收入2971 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0112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557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333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263万元,调入资金32355万元,收入总计241162万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6146万元,上解支出311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1299万元,支出总计24056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477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收11561万元,增长34.8%。
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7987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口径比上年增加17334万元,增长27.7%。
2022年,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477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22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47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9768万元,收入总计126250万元;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7987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1299万元,调出资金24573万元,支出总计12575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减收117万元,下降38.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14.3%。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81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02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收668万元,增长12.5%。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3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362万元,增长9.2%。
2022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02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2176万元,收入总计18202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309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3893万元。
(2)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42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收2868万元,增长24.8%。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95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736万元,增长6.0%。
2022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42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225万元,收入总计15648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959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689万元。
(二)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931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8423万元,再融资债券14909万元,新增专项债券69768万元,年末政府性债务余额369162万元,债务总量控制在省核定限额以内。
(三)“三保”预算执行情况
按照省级保障范围和标准计算,我县2022年“三保”支出需求数77596万元,我县可用财力足以保障“三保”支出需求。2022年,我县“三保”支出预算134914万元,其中保民生78408万元、保工资50686万元、保运转5820万元。2022年,我县“三保”支出预算已全部支出,不存在擅自改变“三保”支出用途、挪用“三保”资金用于偿债或建设项目等问题,不存在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等问题,不存在“三保”保障不到位情况。
(四)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情况
2022年,县财税部门坚决贯彻县委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扎实抓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在“生财有道”上加力度,着力提升效能。一是在组织收入上发力。坚持财税联席机制,跟踪服务重点税源,强化税收征管,财政收入规模和质量有效提升,全年实现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543万元,增长13.7%,增幅位居全市前列。二是在向上争取上发力。紧盯政策导向,精准谋划申报争取各类资金,累计争取各类补助资金20.9亿元,比增18.3%。三是在财源培植上发力。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惠企政策措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全年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1亿元,从事生产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减免房屋租金累计240万元,实行惠企政策审核发放就业稳岗用工补贴250万元,缓缴社保费0.76万元,发放“全闽乐购 乐购三明”第二期商贸消费券补助65万元,缓缴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0万元,助企纾困技改补助资金400万元,为企业发展提质增效。
2.在“用财有方”上添温度,着力提升效益。一是加大民生投入。聚焦就业、教育、医疗、“一老一小”、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等重点民生领域补短板,做好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保障,全年共投入民生相关支出17.86亿元,确保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持续保持在八成以上,更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整合涉农资金2910万元,优先用于支持发展经济薄弱村发展村集体经济、支持脱贫成果任务较重的建制村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及乡村振兴示范带打造等方面,推动乡村振兴工作迈上新台阶。二是强化疫情防控。主动做好疫情防控资金研判测算,在年初预算安排疫情防控专项资金450万元、新冠感染疫苗采购费用400万元基础上,追加410万元用于核酸检测、隔离点转运、防控学校建设、驻外防控、动车站(高速)查验口值守等,切切实实将人民群众安全摆在第一位。三是保障重大项目。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要求,当年筹措争取债券资金7.8亿元,加大对园区基础配套、泉南高速桐坑互通项目、学前教育补短板项目、职业教育提升项目、城市品质综合改造提升项目、县总院医疗综合大楼建设、红色文旅教育基地项目等21个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四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按照中央、省、市确定的保障范围和标准足额保障我县“三保”支出,年初预算安排13.49亿元用于保障“三保”支出需求。
3.在“管财有力”上增强度,着力提升效果。一是严格过紧日子。秉承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将节约的财政资源,用于改善基本民生、支持市场主体发展。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将预算绩效管理资金从一般公共预算拓展到“四本预算”,全年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项目4个、涉及资金2.78亿元,绩效财政评价按不低于单位自评项目的40%进行抽查复核,构建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格局,真正让绩效融入预算、让绩效服务预算。三是加大财政资金监督。结合建宁案后整改,制定下发《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的通知》,联合审计等部门先后组织3批次督查组深入8个乡镇、29个县直部门实地了解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财政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加大结转结余资金盘活力度,共清理收回资金8730万元,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兜底线。
以上2022年度数据为截止2022年12月15日统计数据(均为预计完成数,下同),在年终上下级结算和预算执行中将有所变动,待2022年度决算编制完成后再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一年来,县财政部门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积极主动配合人大做好部门预算、地方政府债务、财税体制改革的审查监督工作。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全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办结率均达到100%。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积极听取和吸纳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改进预算管理和财政工作。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减税降费、税收缓缴政策等影响,财政增收难度加大,收支矛盾依然突出,收支平衡压力增大;税收收入对少数重点纳税企业依赖性强,税源结构较为单一,财政抗风险能力有待提升;有的乡镇、部门存在等、靠、要思想,向上争取资金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部门绩效管理意识不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薄弱,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还需进一步提升;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甚微,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较少,部分国有资产没有充分发挥效益,反哺财政的能力较弱,县级综合财力有限等。对此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各位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加以解决。
二、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我县财政预算实行零基预算改革,按照“统筹整合、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总体思路,坚持“量入为出、轻重缓急、有保有压、能增能减”原则,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本着必要性、真实性、合理性,以零为基点,按实列项目、排预算,统筹整合行政事业收费及罚没款项、食堂差额补助等项目,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分配,增强预算统筹能力,兜牢兜实“三保”底线,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正向引导作用,实施财政绩效考核正向激励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预算编制过程中,压减专项支出192项、共计12143万元;新增支出共计26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新增7847万元,主要是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后,因工资标准提高、缴交基数扩大等因素,基本支出测算基数提高,支出相应增大,专项支出新增18438万元,主要是:①公用经费由行政2000元.人/年、事业1500元.人/年,统一提高至3500元.人/年,合计增加423万元;②上年已列专项,因政策调整、标准提高、项目跨年度等因素,合计增加11017万元;③因上级政策、省市文件等因素,合计增加6998万元。结合我县财力,对2023年财政预算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3年预算收支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3090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增收1547万元,增长3.0%。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226720万元,同口径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增加10574万元,增长4.9%。
2023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090万元,返还性收入297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0106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557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738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00万元,调入资金53802万元,收入总计2544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26720万元,上解支出311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4651万元,支出总计254488万元,实现预算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67453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增收22675万元,增长50.6%。
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90435万元,同口径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增加10557万元,增长13.2%。
2023年,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745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22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0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00万元,收入总计14318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90435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2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51545万元,支出总计143180万元,收支相抵,实现预算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73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减收14万元,下降7.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减少1万元,下降16.7%。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68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791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增收765万元,增长12.7%。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897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增加588万元,增长13.6%。
2023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79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3763万元,收入总计20554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897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5657万元。
(2)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5727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增收1304万元,增长9.0%。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5727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增加2768万元,增长21.4%。
2023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5727万元,收入总计15727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5727元。
(二)政府债务收支安排
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97388万元元,其中一般债券27388万元(含再融资债券19388万元)、专项债券70000万元,按规定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同时,2023年需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息38367万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本金25851万元、利息12516万元),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争取再融资债券额度等渠道予以解决。
(三)“三保”预算安排
按照省级保障范围和标准计算,我县2023年“三保”支出需求数65682万元,我县“三保”可用财力足以保障“三保”支出需求。2023年,我县“三保”支出预算99725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预算26397万元,保工资支出预算66374万元,保运转支出预算6954万元。
三、抓好2023年预算执行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财政工作要在全局上谋势,更要在关键处落实,更有力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踔厉奋发、担当作为,强化预算执行,着力聚好财、理好财、用好财,促进科学化、精细化、高效化管理,确保全年预算目标和财政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为全方位推进清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聚力财源建设再添后劲。抓住全力拼经济的契机,坚持“以资源换产业”的理念,实施育扶并举,加大财源培植,增强财政增收后劲。一是在税源上“开花”。建立完善税收分析长效机制,加强税收征管,重点跟进永福化工、天芳悦潭、佳云物流、特种养殖加工企业等税源情况,深挖潜在税收增长点。推动园区“腾笼换鸟”,引导在清建筑业或施工企业在清缴税,推进水泥、豆腐皮、鲜切花、溪鱼、蛋鸡等行业产业通过工贸或农贸分离,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二是在链条上“拓展”。通过以商招商,重点引进高品质氟化工下游产品产业,形成氟化工全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向税性环节拓展,着力加强对雅鑫电子、睿鑫新材料等重点企业税收辅导,促进财税增收。三是在自身上“长肉”。统筹整合土地资源,序时推进闲置土地处置、新增耕地开发、基本农田异地代保等土地项目实施,切实增加土地出让收入。
(二)聚力多元争取再强财力。通过实施财政绩效考核正向激励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激发全县上下多渠道、全方位向上争取更多资金支持我县建设。一是用好“一块红色”牌子。加强与宁化、明溪、建宁、泰宁作为“根正苗红”的原21个苏区县“抱团”,加大向上争取苏区转移支付等政策资金支持方面更大的“红利”,增加我县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和原中央苏区专项转移支付补助额度。二是用足“三项政策”优势。聚焦《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和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建设政策导向,精准谋划项目对接政策漏斗,争取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切块项目资金及债券资金等,突出保障县委、县政府重点项目和重点领域建设。三是用活“三个对口”资源。利用好我县与华润集团、嘉定区、集美区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对口协作关系,立足我县资源优势,通过多途径、多渠道融资、引资,以政策引资金,以资金建项目,以项目促发展,以发展增活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探索采取“国有资本预算安排一点、华润集团捐助一些”的方式,与华润集团建立合作基金,用于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及国企投融资业务拓展等。
(三)聚力预算约束再严管控。落实好零基预算改革,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坚持以收定支,确保“一分钱花出两分效”。一是优支岀。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支出管理,突出保基本、守底线,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兜实“三保”底线,集中财力保障重点。二是强约束。坚持精打细算、有保有压,严格落实“无预算不支出、先预算后支出”,从严预算追加事项,把每一笔钱都花在刀刃上、紧要处。强化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完善直达资金监控机制,常态化对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开展检查,检查结果运用于预算编制工作。三是重监管。树牢“花钱必问效、有效多安排、低效多压减、无效必问责”的理念,落实“谁使用、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坚持“一季一自查、半年一抽查”机制,持续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定期对部门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清理,并将清理情况纳入财政绩效考核。四是防风险。严格执行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建立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严格按上级债务管理要求控制新增隐性债务,并按计划有序化解隐性债务。
(四)聚力民生关切再增福祉。紧扣“六稳”关键环节,落实“六保”重点任务,坚持量力而为、尽力而行,确保民生支出与财力状况相匹配,增强民生政策可持续性,集中财力用于保障有关民生支出。一是整合涉农资金。推进涉农资金整合范围,有效盘活财政资金,持续加大乡村建设、风貌宜居、农林水利等重点领域投入,助力乡村振兴全面发展。二是加大教育投入。支持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改善教学环境,有力保障教师福利待遇,持续打造三明“小县大教育”清流样板。三是持续深化医改。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加快提升基层基础诊疗水平,推动乡镇卫生院达标,促进医共体提质扩面,为推动全民健康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四是扶助经济实体。不折不扣执行好稳大盘各项政策,积极筹措资金落实落细33条纾困解难措施,通过财政补助、协调金融支持、入企服务等方式帮助稳市场、保就业,更大激发市场活力,促进财税经济增长;及时兑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切实保障经济主体各项权益。五是健全社保体系。落实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城乡特困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稳步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
(五)聚力资产盘活再提效益。一方面,运用好金融政策支持,加强存量资产充分利用和调剂共享,重点推进国家储备林、体育中心、停车场、老旧厂房及闲置土地等资产的盘活使用,提高现有资产使用效益;另一方面,持续深化推进国企改革,借力华润集团及省金融投资公司对口挂钩帮扶资源,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推动国有企业重点介入政府性投资尤其是专债项目形成的效益类资产并进行运营管理,实施收益分红,促进有形资产形成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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