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提高城乡规划审批的透明度,让人民真正做到了解城乡规划,参与城乡规划,遵守城乡规划,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清流县第三小学、第三幼儿园建筑设计方案批前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1. 建设项目:
清流县第三小学、第三幼儿园
2. 项目地点:
清流县屏山路(春舞枝东侧)
3. 建设内容:
第三小学新建教学楼、食堂、宿舍楼;第三幼儿园新建教学楼、配套楼
4. 公示图纸:
区位图、总平图、第三小学鸟瞰图、透视图;第三幼儿园鸟瞰图、透视图;
二、市民权利:
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单位和相关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限内将书面材料反馈到清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并对公示方案没有异议。
三、公示期限:
2018年2月9日—2月18日
四、反馈方式:
1、来信来访
地址:清流县碧林北路86幢
单位:清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邮编:365300
2、联系电话
0598-5321588、0598-5322803
清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