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至2022年度全县农村道路客运 城市交通发展奖励 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费改税等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日期:2024-04-28 17:23 来源:清流县交通局
| | | |
 关于20212022年度全农村道路客运 城市交通发展奖励 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费改税等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2-2023 年度农村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3〕159 号)等省上文件规定及《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 2022-2023 年度农村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的通知》(明财(建)指〔2024〕20 号)、《三明市 2022-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 城市交通发展奖励 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等的通知(明交运〔2024〕10 号)等市级文件规定,我局形成《清流县2022-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城市交通发展奖励、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和《清流县2022年2023度农村道路客运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现将相关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4年4月28日至5月7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内,对资金分配方案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县交通运输局运输发展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98-5320203(工作时间)

通信地址:三明市清流县北大路256号

邮政编码:36500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