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6年度林业贷款贴息资金补助申报的公示

日期:2025-12-24 11:13 来源: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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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报送2026年度省级财政林业贷款贴息资金需求的通知》(闽林改便函〔2025〕7号)要求,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23 号文)要求,林业贷款贴息采取一年一贴、据实贴息的方式,年贴息率不超过 1%。县自然资源局根据要求对申报的2026年度林业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的贷款合同、利息支出等佐证材料进行审核,2026年我县共有21家企业、新型经营主体、个人贷款总额3636万元,申请省级财政贴息资金280055元,其中:林下经济3家、林产加工10家、森林资源培育5家、生物质利用3家,现拟向上申报予以公示(见附件)接受监督。

公示时间:自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清流县自然资源局林业改革与产业科技股举报(电话:0598-5321667;地址:清流县长兴中街259号)举报材料要求详细准确,单位举报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附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26年省级财政林业贷款贴息补助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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